教牧同工在教会中应处理好三种关系 经文:撒上24:1-7;林后12:4-5;弗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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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撒上24:1-7;林后12:4-5;弗5:25。

在日常服侍中,无论是信徒还是教牧同工,我们都会遇见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如果处理不好,可能就会产生破口,导致不和谐因素,既影响教会事工,又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教会本应该就是一个和谐的团契,基督徒都有维护这一氛围的义务。要营造这样美好的氛围,处理好与神、与他人和自己三者之间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一、与神之间,要隐藏自己,顺服神旨。

一个相信耶稣或乐意服侍神的人,与神的关系应该是密切而丰富的,两者之间是权利和义务也应该是统一的。耶稣是上帝的独生爱子,受万人敬拜和赞美,一切恶者都伏在祂的权下,这是祂的权利。耶稣爱教会并为之舍己,“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弗5:25)爱世间属于自己的人到底,(参约13:1)为此“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26:39)舍弃了自己的主权,把自己摆在一个从属的位置,顺服上帝的旨意,这是祂的义务。耶稣与我们的关系是一种因爱而牺牲的关系。基督徒与耶稣的关系也应该是一种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基督徒的权利是因耶稣的爱与牺牲成为后嗣,为神的儿女,(参约一3:1;多3:7;加4:7)既享受祂长阔深高的爱和一切丰富,(参弗1:7)又有永生的喜乐和复活的盼望。基督徒所尽的义务就是高举基督,作其仆人,顺服神旨,接受使命,完成托付。

要高举基督,就要凡事为荣耀神而行。(参帖后1:10-12)在日常的信仰生活和侍奉中,一个相信耶稣或乐意服侍神的人,是努力建立基督和基督的身体——教会,树立基督的形象,隐藏自己,荣耀基督的人,而不是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参提前6:5)一味追求名利、地位和享受,偷窃神的荣耀,设身处地扩大自己利益,建立自己的人。正如圣经所言,一个高举基督的人,就是“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的人。(加6:14)要作耶稣的仆人,就需要具备仆人的素质,体现出仆人的样式。从圣经中看到,仆人的特质主要体现在敬畏、忠诚、舍己和顺服方面。今天,教会里一些人随心所欲,“按着自己心中所喜好的去行”,使自己受益,让神名招损。这自然是对神毫无敬畏之心的表现。“你们作仆人的,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般。”(弗6:5)对神敬畏的人在教会就不会毫无拘束,任意妄为,狂傲自大;对主忠诚也是重要的。在教会这个大户人家中,我们不论是作金器、银器,还是为木器和瓦器,都要忠于主之托付,凡事敬业,“无论作什么,都要从心里作,像是给主作的,不是给人作的,”(西3:23-24)“不要只在眼前侍奉,像是讨人喜欢的,要像基督的仆人,从心里遵行神的旨意”。(弗6:6),一个忠诚服侍神的人,自然不会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歪曲事实,制造假象,而是“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路16:10)对神顺服也是重要的。仆人总是以主人的事为重,凡事谦虚、温柔,“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林前10:24)耶稣的仆人保罗“为弟兄,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也是愿意的。”(罗9:3)因此,一个在教会愿作仆人的人,就不会把心思放在争权夺利,看谁坐在主的左右方面,(参太20:20-26)而是在凡事上“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为了福音广传、教会兴旺和荣耀基督,(腓2:5)常把自己放在一个聆听和顺服的位置上。

二、与自己之间,要欣赏他人,荣耀基督。

保罗出身贵族,地位显赫,受教名门,学识渊博,能言善辩,有犹太血统,被主选召、魂游像外,作为耶稣的门徒、外邦人的使徒,为异像忠心耿耿,历经磨难,至死不渝。不论从资格、学识而言,还是从经历和成就来说,他都有许多可夸之处,但他却没有这样自夸,曾未沾沾自喜,把握不住自己,而是深刻认识到“在罪人中我是罪魁”,进而采取“攻克己身,叫身服我”的作法。

他不拿人夸耀。(参林前1:21)保罗认为任何人都没有资本值得拿出来夸耀的,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他“虽不觉得自己有错,却也不能因此得以称义,但判断我的乃是主。”(林前4:4)他不自夸。保罗觉得除自己的软弱外并没有什么可夸口的,(林后12:5)如果要夸耀,就夸自己的软弱便了。(林后11:30)因为神的能力在软弱的人身上方能显出完全来;(林后12:9)当指着主夸口。(参林前1:31)耶稣是曾不贪图荣华富贵和自己的享受,而是为爱被钉上了十字架。作为耶稣的使徒,保罗亦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并他钉十字架,(林前2:2)并且体会到,若要夸口,当指着主的十字架夸口。(加6:14)

我们从保罗身上显而易见地看到,作为一个好信徒或好仆人,就要处理好与自己的关系,效法保罗的做法,把自己的“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弱化自己,让基督得荣耀。(加5:24)一是要谦卑自己。在教会及一切事情上,我们应该认识到,并不是自己什么都比别人强,自己也有欠缺之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强项和优势,不可拿自己的强项与别人的弱项相比较,夸耀自己,低估别人,应该“存心谦卑”,看别人比自己强,学会欣赏他人,顾及别人的事情;(参腓2:3-4)二是要实事求是。我们看到别人的长处,予以表扬和夸赞,这是人之常情。但我们却没有必要过分地恭维他人,把别人陷于不义之中。表扬和夸赞同工要客观实际,实事求是。三是要学会荣耀基督。因为他的名是应当称赞的!

三、与他人之间,要谦卑自己,敬重别人。

一个人如果把自己与上帝、与自己的关系理顺了,就容易处理好与他人的关系,就能在和谐的关系中更好地开展各项事工,享受其中的快乐和平安。大卫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扫罗王是以色列人第一个王,上帝膏立年轻的大卫时,他还在位。此时,两人如何处理好关系是一个重要问题。

大卫谦卑自己,敬重扫罗。敬重受膏者职份。在机会来临时,大卫不仅没有设法加害扫罗,反而为割下他的外袍衣襟自责。他知道,耶和华的受膏者就是属于耶和华的人,他的结局由上帝负责;(撒上24:7)尊重王位身份。扫罗是以色列人的王,大卫也是,但却丝毫没有因此而轻视扫罗。他没有居功自傲,目空一切,在大卫面前仍然把自己看做一个讨主人快乐的琴师,替王背弓拉箭的助手;(撒上24:8)轻看自己的身份。他对追杀自己的扫罗王说:“以色列王出来要寻找谁呢?追赶谁呢?不过追赶一条死狗,一个虼蚤就是了。”(撒上24:12)言下之意,他是一个对他人完全没有伤害力的人。这样的人,怎么值得为此坐卧不安,兴师动众地予以追杀呢?!有同情心。扫罗王在与亚玛力人的战斗中牺牲。对此噩耗,大卫没有幸灾乐祸,而是撕裂衣服,悲哀,哭号,禁食到晚上。(撒下1:11-12)

我们从上边这个例子看出,在今天的现实教会中,若要处理好与他人的关系,要尊重神的主权。教会里有许多事情,有其偶然性,更有其必然性,但无论如何,“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罗8:28)所以,无论在什么境遇中,出于对神的敬畏,自己就不应该随心所欲;要尊重教会里的职份。在教会中,有些信徒藐视圣职人员,对其缺乏必要的尊重,也自我膨胀,轻看教会一些领导,不愿服从权柄。这样作也许有自身的理由,但无论如何,这些圣职人员是奉圣父、圣子和圣灵的名按立的,领导也是经过一定的程序产生的,根据圣经教导,应该给予尊重。“弟兄们,我们劝你们敬重那在你们中间劳苦的人,就是在主里面治理你们、劝戒你们的。又因他们所作的工,用爱心格外尊重他们”;(帖前5:12-13)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人都有自己的局限性和不足之处,但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太6:14-15)

总而言之,我们每一个人都愿意传扬福音,更好的服事主和建立教会,既然如此,就应该与神之间,要隐藏自己,顺服神旨;与自己之间,要欣赏他人,荣耀基督;与他人之间,要谦卑自己,敬重别人,在一切事情上作神忠心而有见识好仆人,建立和谐关系,建设和谐教堂,为教会乃至和谐作出我们基督徒应有的贡献!

此文发表于《天风》2009年第10期,原名为“三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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