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1章6-10节:顽梗不化者自陷网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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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7这是怎么样呢?以色列人所求的,他们没有得着,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8如经上所记:神给他们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见,耳朵不能听见,直到今日。9大卫也说:愿他们的筵席变为网罗,变为机槛,变为绊脚石,作他们的报应。10愿他们的眼睛昏蒙,不得看见;愿你时常弯下他们的腰。」(罗11:6-10)

在明白了神对余民的拣选是出于祂的恩典后,你会有何感受?你是否会往下推理,如果人得救是出于神的拣选,那人的失落就是因为神不拣选了?这想法正是让人产生抗拒的反应。也是很多人不愿接受拣选的教义的原因。让我们分清楚这里所说的拣选是何义。

圣经中从未说到神拣选人灭亡,每次圣经提到拣选就是讲拯救。我们在第九章中已经讲过了。拣选的教义是强调我们得救都是因为神的恩典,让得救的人向神发出感恩。不是让不信的人向神推卸自己不信的责任。不信的人对基督的拒绝,不是因为被神预定了灭亡,就毫无抗拒地信不了耶稣,而是他自己作出的决定,也必须为这决定负责。这结局在神的主权之下,是忍痛的任凭它发生,而不是积极促成。所以我们应该按照圣经中所定义的拣选,来明白拣选的教义。

罗马书第十一章5节是怎么说的呢?神对余民的拣选是出于恩典的拣选。既是出于神的恩典,蒙拣选的人就在得救这件事上,就没有任何的出自于自己的贡献、也没有任何功劳可言。不是因为他满足了某种条件,让他配得拣选,所以神才拣选他。既是恩典就是不配得而得的,与人的一切作为无关。第五节就说了:「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恩典与行为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观念,是互不相容的。一个人不会既靠着恩典、又靠着行为得救。这里的行为是何义?就是靠着行出律法,在神面前得到称义的地位。这是保罗坚决反对的作法。也是大多数以色列民被迷惑于其中,而不得拯救的主要原因。

保罗为何要在此提出恩典与行为的对比,因为他要解释以色列民不能得救的理由。这点在罗马书第九章31-32节就已经说过:「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反得不着律法的义。这是什么缘故呢?是因为他们不凭着信心求,只凭着行为求,他们正跌在那绊脚石上。」以色列民对神热心,但是他们的热心不能让他们得救。因为他们拒绝了神所差来的救主耶稣,不愿意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也不接受耶稣为他们成就的救恩。他们还停留在靠着行为称义的想法,想要追求律法的义,最终却得不着。因为靠行为就是靠着自己的功劳,把得救的条件放在自己的行为上,就完全忽视了神所预备的恩典,拒绝了耶稣基督代赎的功效。保罗说这就是让他们跌倒的绊脚石。得到恩典的途径是接受,也就是信靠神所预备的救主。靠着信心接受救恩,与靠着行为换得拯救,是两种完全不相容的观念。这种对救恩错误的教义,曾经让大多数以色列民绊跌??。也是保罗在这里要极力澄清的。我们今天的基督徒对自己得救的原因是否清楚呢?是否还常常回到了高举行为,却忘记了没有一人在行为上完全,配得神的拯救。我们都是蒙恩的罪人,即使信主得救,也该明白,不是我自己达到了神的某种要求,以致神拣选我。我能得救全是主的恩典。就是因为如此,我在比我软弱的人面前,只能以自己蒙恩的经历来规劝别人,一点也无法在人前高傲或夸耀。

接着第七节保罗说:「以色列人所求的,他们没有得着,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经文中提到了三种人:以色列人、蒙拣选的人、与其余的人。他们各指哪些人呢?头一个以色列人是指以色列整体,正如九章31节说的:「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反得不着律法的义。」以色列求什么、又没有得着什么?他们所求的是与神正常的关系,就是义的地位。但是他们大多数人拒绝了耶稣,从整体来看,他们走错了路,没有得到神预备的救恩。唯独其中蒙拣选的人得着了救恩。其余的,就是不接受耶稣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落在神的审判当中。顽梗不化的意思就是「让他成为刚硬」。正如法老在神的任凭之下心硬,这里的以色列人也是如此,他们自己不愿信靠神,神就任凭他们成为顽梗不化。他们要为自己成为刚硬负责,不能推卸责任,怪罪神不拣选。因为凡是凭自己的意志作出的行动,都要为行动的结果负责。
保罗引用了旧约的经文说明以色列人不信,正如旧约中所描述不信之人的例子。 11章8节:「神给他们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见,耳朵不能听见,直到今日。」这节经文主要是引用申命记29章4节:「但耶和华到今日没有使你们心能明白,眼能看见,耳能听见。」再加上以赛亚书29章10节的前半句:「因为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你们的头。」这段经文原来在申命记中是指以色列人在将要进入迦南地前,摩西对他们最后的讲论。这群百姓曾经亲眼见过神行出伟大神迹、救他们过红海、逃避埃及追兵。但是在旷野的三十八年中,他们似乎不明白神拯救他们的目的,心中仍然有许多怀疑。因为他们的心中刚硬,对神的教导麻木不仁,神就让他们心中昏迷、眼睛不能看见,耳朵不能听见。这似乎是说,他们之所以心昏迷、眼不见、耳不听。都是因为神使他们如此,但是经文中却要人自己为此负责,他们自己心中先变成顽梗不化,故意心中昏迷、看不见神的作为、听不见神的话。神就让他们心中继续昏迷下去、继续看不见、继续听不见。本句经文最后所说的直到今日,就摩西当时的意义而言,他面对这群最后要进迦南的以色列民,当中仍然有许多不明白神拯救作为的人因此他就说:神让他们心中昏迷直到今日。保罗为同胞的不信心中忧伤,他引用这段经文来责备今日的以色列人,说他们正如当日的祖先顽梗不化一样。神曾让他们祖先心刚硬,他们是继续他们祖先的刚硬传统到如今。这是指以色列民这个民族整体,一直有不信神的事发生。今日不信的以色列民,是继续他们祖先顽梗的本性。

保罗在9-10两节,引用诗篇69篇22-23节的话:「愿他们的筵席在他们面前变为网罗,在他们平安的时候变为机槛。愿他们的眼睛昏蒙,不得看见;愿你使他们的腰常常战抖。」主要是因为经文中提到,不信的人眼睛昏蒙,视而不见。与前一段经文呼应。这句话本是大卫在描述追杀他的敌人对他的残暴,他在急难之中向神发出的呼求,愿神将公义的审判报应在敌人的身上。这段诗篇当中也有一句经文:「他们拿苦胆给我当食物;我渴了,他们拿醋给我喝。」这在初代教会普遍认为,本句预言了弥赛亚受难时发生的事。于是保罗就引用接下来的两句诗篇经文,来描述神对以色列不信耶稣是弥赛亚的惩罚。原本得以平安享受的宴席,竟然成为让他们受害的网罗,在他们认为平安无虞的时候,灾难突然临到,变成他们的陷阱。以色列人拒绝了基督,自以为是为神发热心。但是却是拒绝了神所差来的儿子,拒绝了神预备的救恩。他们心中昏暗,以为如此有平安,却不知道灾祸因此临头。律法成为重担压在他们腰上,主拿他们做不到的律法让他们的腰弯下来。让他们在痛苦中,思念神所向他们预备的福音呼召,期待他们最终能明白自己的错误,悔改接受福音。

以色列民拒绝了福音将近两千年,神一直没有放弃他们,一直向他们发出悔改的呼召。他们并不是否定神,只是迷失在错误的教义中,不承认耶稣是神的儿子,不接受神所预备的救恩。保罗写到这里,心中是十分伤痛的。他是在向着外邦人为主的罗马教会,说出自己同胞不信神所遭遇的严重后果。不是神不爱他们、放弃了他们。而是他们对神的不忠,遭到了神的惩罚。然而保罗仍然抱着希望,他深信此事发生神仍作主,神不会放弃他所拣选的子民。神必然会再度找回以色列民,当福音向外邦人传开、时候满足的时候、弥赛亚再临之前、主会再带领祂的子民回转归正。我们虽不是以色列人,但从保罗对同胞的爱,并他对神拯救计划深具信心,知道神是一位永不改变、无比信实的神。因此,他紧紧抓住神的应许,为他的同胞代求。我们这群本是不配蒙恩的外邦人,今??日得以脱离审判的命运、进入神的救恩中,岂不更要为尚未得到救恩的万民代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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