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你用牛膝草洁净我——《诗篇》第51篇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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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中有7首忏悔诗,分别为第6,32,38,51,102,130和143篇;第51篇(文内称本诗)是其中最著名的一首。本诗道出了诗人即犯罪之人内心的苦楚,他对自己罪的认识和忏悔是旧约中描述最为彻底的悔改,描写了上帝宽恕之后罪人生命得到了更新与喜乐,是旧约中最感人的一个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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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诗作者问题考证

本诗(诗篇51篇)的作者一般被认为是大卫,但这种看法被圣经学者们质疑。

在公元10世纪左右形成、后藏于列宁格勒博物馆中的旧约圣经的原文版本《玛所拉文本》中,本诗始有长达两节经文的题注。《玛所拉文本》的第3--21节经文是如今包括《和合本》在内的各种圣经译本的第1—19节经文。

本诗的题注在《和合本》中译为:“大卫与拔示巴同室以后,先知拿单来见他。他作这诗,交与伶长”。

包忠杰牧师在其《诗篇批注》中的解释是:“虽然本诗是大卫犯罪之后,私人向神诚恳认罪的祷告,它还是‘交与伶长’在公众崇拜时用的诗。这实无足怪,因为人人都犯过罪,都当在圣洁的神面前为自己的恶行痛悔。这首诗不论是在大众崇拜,或在个人自己祷告,都是合适的。请注意大卫没有掩饰自己的罪,而是坦白地认罪求恩。”

实际上,大卫是否为本诗的真正作者已不可考证。本诗题注出现时已较大卫时代至少晚了1500多年。古时著作作者都没有注上自己名字的习惯,不像现在都会标明作者,以表明所有权,避免自己的著作被人侵夺,使自己的名利受损。1500多年后的后人,在资料不全的情况下是很难弄清原初的作者是谁。

另外,在题注中短语“大卫的诗”,在希伯来原文中用了一个很含糊的介词le,应译为“归给”或“为了”(for),表明本诗要归给大卫,译为“归给大卫的诗”最合适。

但英文通常译为“of”,翻成中文就变成“大卫的诗”。所以华人和英语国家的基督徒大都以为本诗的作者是大卫。

其实按原文,这长达两节经文作为题注,是提醒读者要按大卫犯了奸淫罪之后悔改的思路来阅读本诗(参撒下11:2—12--23)。

因为大卫王是旧约中悔罪最彻底的人之一。其目的是告诉我们:世上的人(包括伟大的大卫王)都犯了罪,需要认罪悔改(第1-5节),求神饶恕(第6—9节),方得生命之更新(第10--19节)。

认为本诗不是由大卫所写的理由除了以上那些之外,还有如下:

其一、本诗中的许多观念可能与公元前六、七世纪的信仰相合,如对献祭持否定态度(第16节),论及人的新生(第10节),提到圣灵(第11节)等。

其二、本诗中提到“建造耶路撒冷的城墙”,原文亦可译为“重建耶路撒冷的城墙”,重建圣城的时代自然是以色列被掳之后的归回时期。

所以,有的学者认为这是一首集体诗,是以色列人在巴比伦被掳中向神承认他们的罪,祈求神的赦免和复兴以色列。

为了论述方便和忠于神的话语,提到本诗作者时本文就以诗人一词代之。

二、经文释义:

(一)认罪悔改(诗51:1-5)

经文:1神啊,求你按你的慈爱怜恤我,按你丰盛的慈悲涂抹我的过犯。 2求你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并洁除我的罪。 3因为我知道我的过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4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以致你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5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

第1—2节,诗人还没提到自己的罪,就先祈求神用其慈爱来怜恤他。“慈爱”一词的原文为besed,这是专属神的词汇,表达神慈爱的属性。名词hesed在中文一般译为“慈爱”、“良善”、“恩慈”、“怜悯”、“怜恤”等,表示“不论人的本性如何、罪恶多大、是否接纳神,神总是坚定、不受影响地施出他的怜爱给人”,这是神单方面持守他永约的词汇--表示神绝不会离弃他的百姓。所以英文大多以神学性的词汇steadfast love(坚定的爱)来译之。

诗人深知,一个犯罪的人原本没有资格得到神的恩典,但基于神特别的恩典--慈爱,罪人知道自己尽管不配,却仍属于神,故而大胆地呼求神的怜悯。正如浪子看似矛盾的心声:“父亲,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路15:21)。

诗人彻底地认罪,用了三个不同的词汇来表达他的罪之深重:

★“过犯”,原文pesha,本意为“对神或对国家和他人的悖逆、背叛”,我们一切罪的根源都始对神的悖逆和背叛。

★“罪孽”,原文awon,本意为“邪恶、恶行、不公正”,指一种偏离正常的状态,当我们背叛了神,品性自然产生了扭曲,生活也就有了恶行,社会就有了不公正的事情。

★“罪”,原文hattath,原意为“射箭时没有中的”,这个“的”在圣经中所设立的标准,没有达到神的标准就是犯罪,亏缺了神的荣耀,所以保罗从旧约中得到启示说:“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参罗3:23)。

与人的种种罪恶对应,诗人祈求慈爱的神做三种清洗罪的工作:

★“涂抹”,原文mahah,意为把肮脏的东西擦掉、涂掉,含有将从悖逆和背叛而来的罪债免去之意。

★“洗除净尽”,原文kavas,意思是“洗涤、漂洗”,含有将罪践踏除掉之意,因古时犹太人洗衣时是用脚踏搓的,使污秽之物洗脱,而得洁净。

★“洁除”,原文taher,意为“清洁、洁净、成为清洁的、成为洁净的”,在本文中指人的罪不单被除掉,人更被神洁净,成为一个无罪之人。

诗人祈求神的饶恕乃基于神的慈爱和慈悲。罪需靠恩才得赦免。人知罪的时候,就自然向恩主奔投,虽然我等罪多如海沙,但是神有丰盛的慈悲,必能赦免。这与《路加福音》第15章中所描绘慈爱的父亲在村口遥望到悔改回家的浪子时,就“动了慈心,跑去抱着他的颈项,连连与他亲嘴”是一脉相通的。

我们若是彻底地悔罪,与罪相离,神就必以恩慈待我们。许多人所怕的,是罪的刑罚,但是诗人所恨的乃是罪的污秽。

第3节,诗人表明,他完全意识到他对上帝的悖逆、背叛与不忠。

在文学表达手法方面,本诗每节经文用的基本上都是同义平行体,也就是诗的第二行用同义或近义的词汇来重复第一行的意思,以达到意义上的强调和突出。

“因为我知道我的过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诗人不但没有忘记自己的罪,而且处于恐惧、羞耻之中。真正悔改的第一步就是清楚地认识自己所犯的罪。

第4节,人常以为自己犯罪只要不伤害人便可,其实我们最终得罪的乃是神!以大卫为例,尽管大卫只是同拔示巴犯了罪,但实质乃是对神犯了罪。

根据属世的标准,人们认为,当某人偷盗、谋杀或诽涛的时候,他对受害者犯了罪;而两个成年人之间的婚外恋,好像只要没有人受伤害就是可以接受的。其实婚外恋当中总有人受到伤害。

且看大卫,乌利亚被杀了,大卫和拔示巴的孩子死了。所有的罪都能伤害自己和他人。任何形式的罪都是抗拒神的生活准则,最终得罪的还是神。

我们犯罪的时候,不论如何的隐密,神总是在那里,他都知道,他都看见了。若认清楚自己所犯的罪,是首先得罪神的,是犯了他的律法,是羞辱了他圣名的,这就是认识真理的起头,这就是神以恩慈领人悔改的开端(参罗2:4)。

第5节是旧约中描写人具有原罪的精辟经文。诗人说这话,并不是要自辩有理,乃是要更详细地表明自己的罪何等的深。他不但承认自己犯了罪,还承认自己原来本性就是有罪的。人有原罪,有此经文为证。旧约中另一句表达人有原罪的精彩的经文是“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王上8:46)。

(二)求神饶恕(第6--9节)

经文:6你所喜爱的是内里诚实;你在我隐密处必使我得智慧。? 7求你用牛膝草洁净我,我就干净;求你洗涤我,我就比雪更白。8求你使我得听欢喜快乐的声音,使你所压伤的骨头可以踊跃。9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涂抹我一切的罪孽。

这段经文的核心内容是诗人求神完全的饶恕。

第6节,诗人知道神是无所不知的神,只有内心向神完全赤露敞开的即诚实的人是神所喜悦的。“隐秘处”的原文satham,意思是 “保持关闭之处”。外人无法探析的内心保持关闭之处,神却可使之得其智慧。

“智慧”hokmah,在旧约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神学词汇,一般与敬畏神相关联。一个敬畏神的人才有智慧,一个智慧的人必是敬畏神的人,也是远离恶事、按神旨意行事为人的蒙福之人。

第7节,在很多解经书中,这节被认为是本诗的钥节,可见其重要性。“牛膝草”一种多毛的植物。旧约中它常被用于洁净礼中。

如:用它来洁净长大麻风的(利14:1--9);用它来洁净摸过死尸的人(民19:17--18);最特别的是在逾越节的时候,在门框门楣上用牛膝草涂血,这血就保存一家人都得平安(出12:21--22)。

在新约中,神所设立的免死的仪式,是指主耶稣流血赦罪的功劳,有何等大的功效。我们若诚心依靠主耶稣的宝血,就等于将亡的人有了免死的保证,免了死刑,因为耶稣的血洗净我们一切的污秽,使我们比雪更白。

这洗罪的工,只有神借着他的独生爱子方能成就。基督徒的快乐,是因为那使他与神隔绝的罪污秽已经完全被洗净了,重新与神相交。

神救恩的应许是:“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赛1:18)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罗3:25)。

第8节,人的欢喜与快乐都是神所赐的,以致原来因罪被神惩罚而受伤的骨头都可“踊跃”。被赦罪之人得到喜乐是难以言表的。信徒为罪忧伤的时候,就是最痛苦的人。但蒙恩得赦了,立时就成了世上最快乐的人。

第9节,诗人再次祈求神的饶恕,用了象征性的词汇,求神“掩面不看”、“涂抹”其罪。只有神能将我们的罪隐藏起来,使他自己不能看见,同时使人也看不见,这是彻底对付罪的办法。

先要清楚地将罪摆在自己面前,一点也不隐瞒。然后向神倾心吐意,神就会用主耶稣赦罪宝血涂抹我们一切的罪恶和不义。如此,我们的罪便无法再被纪念了。

(三)生命更新(诗51:10--19)

经文:10神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11不要丢弃我,使我离开你的面;不要从我收回你的圣灵。12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乐,赐我乐意的灵扶持我;l3我就把你的道指教有过犯的人,罪人必归顺你。14神啊,你是拯救我的神,求你救我脱离流人血的罪,我的舌头就高声歌唱你的公义。15主啊,求你使我嘴唇张开,我的口便传扬赞美你的话。l6你本不喜爱祭物,若喜爱,我就献上;燔祭你也不喜悦。17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18求你随你的美意善待锡安,建造耶路撒冷的城墙。19那时,你必喜爱公义的祭和燔祭,并全牲的燔祭;那时,人必将公牛献在你坛上。

这部分是本诗的高潮部分,描述了诗人谦卑认罪悔改,得到赦免之后,心灵得喜乐、生命得更新。

第10节,“清洁的心”,亦可作“纯正的心”。“心”是以色列最为看重的人内在的部分,是人内在的生命。

以色列智者劝勉晚辈说:“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箴4:23)

“正直的灵”,亦可译为“坚定的灵”,不再犯罪的灵。“灵”字在旧约中指人的灵时,乃是指整个的人,不仅仅指人的内在部分。

所以一个拥有正直的灵的人,是一个不愿意再犯罪的人,不仅仅指他内心的不犯罪,也指他身体上的不犯罪。

大卫年轻时犯了奸淫罪,晚年时却没有亲近年轻美貌的亚比煞,可见其拒绝罪恶乃是全身心的。

第11节,“圣灵”这个词组在旧约中只出现三次,另外两处是《以赛亚书》第63:10、11节(注:在民27:18和赛32:15中,中文译为“圣灵”,在原文没有“圣”字)。诗人强调神的圣洁属性,他也要过出圣洁的生活。

很明显诗人认识到三位一体的神能以灵的形式与他同在,这是多么大的福分!诗人意识到,罪恶之人得神恩赦,没有离开神的面,有神同在,是他生命更新的开始。

第12节,得神恩赦之人,方能享救恩之乐。“乐意的灵”,亦可译为“尊贵的灵”、“慷慨的灵”。《和合本》译为“乐意的灵”,为的是与前半节的“救恩之乐”形成呼应,突出人的喜乐之源泉乃是神。

第13节,经历了赦罪的人,能够帮助还在罪恶之中的人回归神的爱。经历过困苦的人比未经困苦之人更能帮助处在患难中的人,因为他知道患难中的人需要什么。

有了更新的生命即新生命的人,不能自私地独自享福,应与他人分享,也就是做见证。作基督徒,不能独善其身,需得投身社会,作光作盐,荣神益人。

第14--15节,犯罪之人通常不会只犯一种罪,犯罪常常是一连串的犯罪。为了圆第一个谎言,就得用更多的谎言来掩盖,如此越滚越大。

人犯罪也是如此。就像大卫为了掩盖与拔示巴的奸淫之罪,就谋杀了其夫乌利亚。诗人深刻检讨自己的罪,再次认识到若无拯救人的神,何来他的喜乐?所以他的口要高唱神的公义。

基督徒理解其中的奥秘,因为被钉十字架的主耶稣基督已经担当了我们的罪,赦免了我们的一切不义,所以才能高歌神的公义。

诗人完全明白,能够赞美神也是来自神的恩典。不认识自己的罪,还没有得到神的赦罪之恩的人,活在罪恶之中的人,无法体会赞美神的喜乐。

第16--17节,这两节单个的同义平行体,合起来构成了一个复合平行体,突出了神所喜爱的不是表面的献祭,而是人内心真诚的悔改。献祭的规定,本是古时神藉着摩西晓谕给以色列人的。但后来以色列人常空有敬虔的献祭外表,而无真正敬虔的悔改和感恩的内心。

正如先知弥迦所指出的:“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或是万万的油河吗?我岂可为自己的罪过献我的长子吗?为心中的罪恶献我身所生的吗?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6:7--8)

“忧伤的”,亦可作“破碎的”(broken)。“痛悔的”有“被打破、被压碎”的意思。“忧伤的灵”和“忧伤痛悔的心”,乃同义短语,强调了一颗悔罪至深、被自己的罪责罚、伤心欲绝、痛苦不堪的心灵。有这样一颗悔罪心灵的人,才是神所喜悦的,神也不会轻看。

第18—19节(求你随你的美意善待锡安,建造耶路撒冷的城墙。 那时,你必喜爱公义的祭和燔祭,并全牲的燔祭;那时,人必将公牛献在你坛上。),通常学者认为,这两节经文是被掳时期或归回时期才加进来的。

原因如下:

1)因为这首诗是在崇拜中使用的诗歌,前面16—17节似乎告诉人们正式的献祭即崇拜形式不重要,这里要纠正它可能带给人们的误解:神厌弃的是空有礼仪而无实质的崇拜,神不是厌弃各种祭祀的礼仪;如果各种祭和燔祭并全牲的燔祭中有忧伤的灵和忧伤痛悔的心,则神必喜悦。

2)“建造”一词按原文亦可译为“重建”(rebuild)。重建耶路撒冷的城墙,指的是归回时期在尼希米的带领下以色列同心同德重建圣城的事件,大约在公元前6世纪末至5世纪初。故此,第l8—19节被称为百姓的祈祷(参尼12:43),强调以色列人乃是神的选民,神不但恩待每一个人,也恩待整个国家。

尼希米记12:43 那日众人献大祭而欢乐,因为神使他们大大欢乐,连妇女带孩童也都欢乐,甚至耶路撒冷中的欢声听到远处。

三、经训应用

本诗是一首忏悔诗。对我们来讲,它最宝贵的真理是我们所信仰的神是慈爱的神,他有丰盛的慈悲,愿意饶恕我们的罪恶。

它最宝贵的教训是:无论我们的罪有多大,只要愿意真诚地在神面前认罪悔改,我们必得赦免。

根据本诗,一个人的认罪悔改,须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 直面上帝

认罪悔改需要直面上帝。大卫对拿单说:“我得罪耶和华了。”(撒下12:13)直面上帝,人才能对自己罪恶的本质有深刻的认识。旧约时代以色列人对罪有着独特而深刻的认识,视罪为对他与上帝之关系的破坏。这种理解影响了新约。主耶稣基督道成肉身的目的就是为了要救赎人类、使人恢复与神和好的关系。直面上帝,对基督徒来讲,就是直面基督,方知自己的犯罪乃是得罪了神(诗5 1:4)。

第二,信靠上帝

在本诗中,诗人意识到悔改靠自己的能力是做不到的,唯靠上帝赦免之恩方能做到(参诗51:3因为我知道我的过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正如使徒保罗所经历的灵与肉的交战,最后保罗说他靠着耶稣基督就能得胜(参罗7:14--25)。

罗马书7:14 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 7:15 因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 7:16 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 7:17 既是这样,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 7:18 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7:19 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 7:20 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 7:21 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 7:22 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欢神的律; 7:23 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 7:24 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7:25 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身却顺服罪的律了。

第三、彻底认罪

一个真正悔改的人,在上帝的面前必须完全赤露敞开,对自己的罪毫无掩饰地彻底承认,并承担起相应的惩罚。假冒伪善的法利赛人被主耶稣责备为“粉饰的坟墓”,原因就是在人前显出公义,里面却丝毫没有向上帝坦露他们的罪。这样的人即使得到所有人的称赞,也得不到上帝的饶恕。因为他们没有彻底的认罪。

第四、重定方向

悔改不仅为过去罪恶痛苦,同时也要从错误的道路上转回,重树正确的人生方向,使自己今后的心思意念和行事为人都与更新的生命相符,按上帝的旨意走完人生历程。

希伯来文中表示悔改的词汇shuv,其原意本是从错误的方向中转回,重回正确的方向上,走在合神心意的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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