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乐的心 十一月三日
「把这一切放在亚伦的手上和他儿子的手上作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利八27)
在这个献祭的仪式上,洒在亚伦及他兄子身上的血,乃是取自「承接圣职之礼的羊」。这程式完成之后,再将「摇祭」放在亚伦手上,亚伦再将祭物举起来,在神面前摇一摇,此即所谓的「承接圣职之礼」。我们可否应用新约的说法来解释其中的含意呢?
因为基督在神面前蒙悦纳,如今我可以站在仆人的地位,聆听神的声音,顺从祂的旨意,行在祂的道路上。如此一来,我的耳朵、双手、双脚就专属神所有了,没有人可借用我的耳朵去听别人的声音,借用我的手去遵行别人的旨意,借用我的脚去走别人的路。我甚至还要更进一步,以基督充满我的双手,高举祂。此即表示我是在这里侍奉神。我的全人都奉献在这圣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