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神子的职务
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吗?(路二49)
读经(腓二19-22)
尝见子女对于父母的凡事百务,莫不引为己任,绝无奴隶的性质,更无工价的要求,乃是当尽的天职,是儿女的本份;神的真儿子对于天工圣事也是如此。
(1)父的事工皆我的事工父之事即子之事,父之工亦子之工,举凡父家一切事工莫不看为个人的事工,全心“以父事为念”,而乐于担负父家的凡事百务。且其担负父家的工务,乃与父同心同意,决非奴仆所可比拟。
(2)我的事工亦父的事工父子原是一家,父亲的事工,固然是儿子的事工,即儿子的事工,也是父亲的事工.为子女的,不但把一切的事务,完全信托仰赖,且是看个人的事,与我父密切相关,我应当如何在我一切的事工上,叫父得快乐、得荣耀,果能如此,以父的事工,为我的事工,我的事工,亦父的事工,而与父共同担负,无彼此之分,则凡我的世事俗务,也就化为天工圣事了。
祷告
圣父啊,你一切作为的大目的,无非是为求我们的利益,因为你是我们的圣父,我们果有儿子的心肠,也就必乐意的以父事为事,而尽儿女的天职了,愿父眷祝,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