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灵粮]20210325 基督徒的三个见证(1):在毁谤主的人前,你敢承认主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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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经文:“凡在这淫乱罪恶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当作可耻的,人子在祂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可八38)

要作一个合乎神的心意,在世界上能荣耀神,在主面前能蒙悦纳的基督徒,必须有三个见证。这三个见证是鼎足而立,缺一不可的。有这三个见证,才能彰显神的美德,才能宣扬基督的大能和救工。有些基督徒只有这三个见证中间的一个,再好一些的或者能有两个。若寻找三个见证都全备的,真像晨星那样稀少,这是何等令人失望的事!我期望阅者都急速兴起,靠着神的恩典,追求在生活中具有这三个见证。现在容我把这三个见证列举出来──

一、信仰上的见证

“凡在这淫乱罪恶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当作可耻的,人子在祂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可八38)

要作一个好基督徒,必须在任何景况中都敢承认自己的信仰,都敢承认他所事奉的主和他所信的道。在福音被人欢迎的地方敢这样承认,在福音被人反对的地方也敢这样承认;在那些称扬基督的人中间敢这样承认,在那些毁谤基督的人面前也敢这样承认。

如果我们所信的是假的,我们早就应当放弃;如果我们所信的是真的,我们为什么不敢承认呢?再想想看,我们的主为我们舍了天上的尊荣,来到这充满苦痛的世界,不只为我们受尽了千辛万苦,而且在木头上为我们受了那极大的羞辱和疼痛,最后还舍了祂自己的命,使我们因祂所受的弃绝蒙了神的悦纳,因祂所受的咒诅得了神的恩惠,因祂所尝的死味得了永存的生命。我们得祂这样大的恩典,就是为祂舍命也是应当的,何况还没有到这种地步呢?只因为惧怕人的讥诮、毁谤、笑骂、攻击,就不敢承认主的名,这种负义忘恩的行为可恨到什么地步呢?

我们的主警告我们的话是何等严重呢!“凡在这淫乱罪恶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当作可耻的,人子在祂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我们的主不以我们这些邪恶污秽到极点的人为可耻,我们却以祂这样一位圣洁尊贵慈爱的救主为可耻,祂在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以我们为可耻的,岂不正是我们所当遭遇的么?

一个好基督徒在这个不信的世代中一定要有信仰上的见证。无论到什么地方,无论在什么人中间,都当敢承认主的名,敢阅读我们所信的圣经,敢求告我们所事奉的神,敢到圣徒聚会的地方去,和众圣徒交通,并一同敬拜神。

当然我们不应该无论见着什么人都高声喊着说,“我是一个基督徒”,也不应该故意跑到许多人面前去跪下祷告。这样作,会使别人认为我们得了精神病非但不能荣耀神,反倒使神受羞辱。但我们同样不应该故意隐藏我们的信仰,怕别人知道我们是跟随基督的。如果有人讯问我们是不是基督的门徒,我们应当直截了当地回答说“是”。如果我们填写一张表格,上面有宗教信仰一栏,我们应当在那里填写“基督徒”三个字。如果我们与不信的人一同吃饭,我们应当毫不畏惧的在神面前谢恩。如果我们往礼拜堂去聚会的时候,有不信的人问我们到哪里去,我们应当很坦白的告诉他们说,我们是往礼拜堂去敬拜神。

一个基督徒如果在不信的人面前没有这种信仰上的见证,他便不配称为基督的门徒,无怪他的主将来要以他为可耻的了。但只有这一个见证不够,他还需要有第二个见证。

二、生活中的见证

“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五14-16)

基督徒在人面前承认了主的名,接连着便应当有生活中的见证──好行为。有了生活中的见证,我们在信仰上的见证才坚强有力,神的名才能因我们得荣耀;不然,我们信仰上的见证非但脆弱无力,而且神的名还要因我们受羞辱。我们的罪将有多么大啊!

我们在信仰上向世人作了见证以后,便应当接连着用事实向他们证明我们所事奉的神是何等圣洁真实,我们所信的基督是何等有权柄能拯救人,能改变人。我们在信主以后所有的那种高尚的人生就是铁一般的事实。不信的人可以讥诮我们,说我们迷信,但他们却不能不因着我们人生中的改变而惊奇,也不能不因着我们比他们正直、诚实、圣洁、清廉、慈爱、和平、勇敢、忠心,而对我们表示钦佩。这不是说我们在生活中有了好的见证,世人便要欢迎我们,爱护我们。相反的,我们的行为越好,就越显出世人的罪恶来,因此他们也就越加反对我们,攻击我们,毁谤我们,但早晚有一天他们还要因此归荣耀与神。正如经上的话说:

“你们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鉴察的日子归荣耀给神。”(彼前二12)

可惜!许多基督徒很勇敢地承认自己的信仰,但在生活中却没有好见证。他们在言行上充满了骄傲,自大、说谎、欺诈、贪婪、偷窃、淫邪、污秽、损人、利己、嫉妒、仇恨、残暴、不孝、不忠、失信、食言、逢迎、谄媚。这些人如果根本不承认他们是基督徒,神的名倒还不致因他们受羞辱,福音倒还不致因他们受阻拦。

也许有人问我说,“你不是说基督徒必须承认主么?现在怎么又劝人不承认自己是基督徒呢?”是,我劝一切的基督徒必须承认主,但我同样地劝他们在生活中有好见证。这两件事要作,就必须一同作。我们必须把这两件事看作同等的重要。我们既认定信仰上的见证是基督徒必须有的,那样,我们也认定生活中的见证同样是基督徒必须有的。

基督徒既作了神的儿子,他们的言行应当比世上最好的人更好,在人面前才能作有能力的见证。他们应当比其他宗教中的虔诚分子更好,应当比圣贤的门徒更好,因为他们所事奉的是那位最圣洁公义的神,他们所跟随的是那位“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的主。他们的人生有一个最高尚的目标,也有一条可遵循的正轨,更有一个最佳美的盼望。如果世上有其他的人比基督徒更好,那便是基督徒极大的羞辱。

可惜很多的基督徒忽略了这种生活中的见证。他们注重祈祷读经,注重聚会奉献,注重对人传讲福音,却忽略了这一件重要的事。正是因为有这种情形,所以他们虽然高喊荣耀神,结果神不但没有得着荣耀,反倒受了羞辱。他们想要领人归主,自己却作了别人的绊脚石。这真是一件令人疾首痛心的事。

容我们急速觉悟,赶快悔改,除了勇敢承认我们的信仰以外,要在生活中将神的美德彰显出来。远离一切不义的事,“使你们无可指摘,诚实无伪,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作神无瑕疵的儿女。”(腓二15)(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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