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完全人

释放双眼,带上耳机,听听看~!

读经:马太福音5:38-48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 -/迫你们的祷告。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甚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你们若单请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么长处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这样行吗?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作为一个基督徒,信了耶稣的人,可能没有人不想成为完全人,甚至可以象天父完全一样。但我们读了这段经文之后,是不是感觉做完全人也太难了!不是吗?常常有人拿这前面一半的经文来让基督徒对比,你们圣经上不是这样说,你们却为什么不是这样的呢?使得我们在与人相处的时候觉得很委屈,很不平衡,可以信任圣经说的不会错,但在行不通之后,却又不知道我们的问题出在那里,为什么成为基督徒之后,反而连一个正常人也不会做了呢?

也有人因为担心不能做到这些,就放弃了接受信仰,因为在工作生活中几乎不可能做到,那么我就等退休了再信主,我就只要在心里相信就行了。大家不妨稍微回忆一下,我们的家人是不是常常这样说,你去信就行了,我也是信神的,读经祷告、团契聚会就免了吧,太浪费时间了。我不反对你去信就好了。甚至我们自己也会有一种错觉,他不反对,就算是他支持,说明他也是信的了吧?

今天我们分三个方面来分享这段经文,一是律法的标准是什么?二是耶稣的心意是如何?三是我们的生命怎样行?

一、律法的标准是什么

在旧约的律法书中,有非常详细的民法标准,从前面21节开始,主耶稣一直在使用这个表达方式在对比,“你们听见有话说”,这些话在以色列历史上已经实行了很久,几乎可以说是家喻户晓的,甚至我们今天也不难从民谚俗语中听到一些。

这个律法成为旧约时代道德的一部分,在旧约中至少可以从三处地方看到有如此说说:“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出21:23-25)“人若使他邻舍的身体有残疾,他怎样行,也要照样向他行,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叫人的身体有残疾,也要照样向他行。”(利24:19-20)“你眼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申19:21)这些律法在旧约残忍,野蛮、无怜悯的律法中常提及,但绝不是要在基督里继续执行。

耶稣在第五章21节之后,连续提及到的律法,并不是为了继续解释律法,乃是为了要让跟随他的人,在思想上有更新和提升。这一段中分五种类型,七次提及到律法上的标准: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21)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27)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31)你们又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背誓,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33)今天我们分享的经文中也提了,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38)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43)

这里有七处讲到了旧约律法中的具体规条,今天我们要来看的是最后的两条。这也是我们常常很难理解、有些困惑的这个部分,也是我们的信仰常常被别人误会的部分。

1、“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旧约的律法容许人讨回公道(出21:24;申19:21),也就是说,对别人所施的恶待,可还以相等程度的报复,也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其目的是在于制止人随意地侵犯他人。意思是说,公平的报复就不算犯罪;别人先敲掉你的牙是罪,你还过来敲掉别人的牙就不是罪了,所谓正当防卫。当然,这么做常常也不是为了方便个人之间的报复行为,而是必要通过一个公正的审判程序来实行的。

2、“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当爱你的邻舍,这话引自利19:18;恨你的仇敌,这是引自当时律法师拉比的话。邻舍泛指与我们有接触往来的人,仇敌则指与我们作对的人;爱家人、爱朋友、爱邻舍、讨厌不喜欢的人、恨仇敌,这是人之常情,既无可指摘,也无可厚非。

也就是说,按着律法的教导行,在世人中也可以算得上是不错的了,因为我们知道律法本身并不是因为错,而只是给人一个底线,什么底线呢?就是可以在神面前活着的一个普通的标准,甚至于人的良心层面上所表现出来的可能还比这些强一些。常常有人觉得自己虽然不信主,行为表现还比许多信主的人还好许多。使我们在自卑之余,也觉得他们说得有道理,甚至感觉我们如果不信主的时候,也不会这样的为难,行事为人倒也是非常的随意、轻松、自在。那么我们信主的人比不信的有什么特长呢?那我们就要进一步地去看主耶稣给我们所立的新规则。也就是在这章经文里多次出现的话:“只是我告诉你们”。

二、耶稣的心意是如何

世人所要的很直白,但耶稣的心意却在此非常显明出来,前面的已经分享过了,新旧律法是这样相互比较的,我列了一下,可以看出新约的标准比起旧约来,有什么根本性的不同:

 对比 经节(太5章)   旧 约       新 约

1   21-26    不可杀人     不可动怒、辱骂、不和

2   27-32    不可奸淫     不可动淫念、不可离婚

3   33-37    不可背誓     不可起誓、不可多说

4   38-42    以眼还眼     不可作对、不可推辞行善

5   43-47    爱邻舍、恨仇敌 爱仇敌、为逼 -/迫者祷告

“不要与恶人作对,”恶人是指恶待我们的人,当我们受到别人的恶待时,不要凭着我们天然生命来作出反应。“有人打你的右脸,”这就是指被别人无理恶待。“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挨打而心里面没有产生忌恨和恼怒的,才有可能能转过左脸再给人打;这不是我们人天然生命中的忍耐和修养所能达得到的,必须是出于神的生命才有可能做到。再说了,按着我们的力量,也是不可能拥有与恶人来抗衡的能力,与其如此,倒不如吃眼前亏却灵巧象蛇更好。

打脸象征着羞辱。信徒应当超脱到一个地步,荣耀、羞辱、恶名、美名,都伤害不着我们。请注意主耶稣的这一段话(38-41节),并不是教导我们不抵抗主义,耶稣在官府受审的时候也发出过尊严的吼声,你为什么打我?!我若说得不对,你可以指正我有什么不对,我若没有说错,你为什么打我?这是面对不公正的法庭时所发出的遣责。神并不是叫我们不须要防备恶人的恶行,而是要教导我们认识在我们里面神的生命,遇事要让属神的生命作出反应,而不凭天然的生命行事为人。同时我们要知道,这段话只是对基督徒说的,没有必要随便告诉不信的人,以免招致不必要的羞辱,并且对这人将来接受信仰、对己的生活处境都没有益处。因为人家不明白这个原理,所以我们说的明明是真理,却会成为愚昧人的笑谈。圣经的吩咐是,我们不要将圣物丢给狗,不要把珍珠扔给猪。这个意思不是要我们轻视不信的人,把他们比作猪狗,而是不要把属天的道理教导属地的人们。

世人产生冲突的时候,总是要争明白,是谁先打人,因为后打人的乃是正当防卫;但基督徒不但不先下手打人,甚至是不肯还手。我们看有人打我们的右脸,要清楚的知道是主借着人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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