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否认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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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否认自己的人

经文:提摩太前书一章12-17节

12我感谢那给我力量的我们主基督耶稣,因他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侍他。13我从前是亵渎神的,逼 -/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还蒙了怜悯,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作的。14并且我主的恩是格外丰盛,使我在基督耶稣里有信心和爱心。15“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16然而我蒙了怜悯,是因耶稣基督要在我这罪魁身上显明他一切的忍耐,给后来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样。17但愿尊贵、荣耀归与那不能朽坏、不能看见、永世的君王、独一的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引言:

一个深度否认自己,觉得自己无论在道德上、在品格上,都是极低下的人,这样的人会有什么出路?

这个世界认为这种人是废人。心理咨询机构就是以改造这种人为己任的,各种媒体中铺天盖地的所谓正能量文章也是致力于劝这样的人别那么看待自己。

刚才读的经文是提摩太前书中的一段。这卷书是保罗教牧书信中的一卷,被一些学者称为牧会指南。在此书中,保罗教导他的真儿子提摩太如何牧养教会,其中有不少与教会工人的基本素质有关的教导。而本段经文,就给我们揭示了一项教会工人应该具备的重要素质。然而,这素质却不是我们常说的,诸如爱心、柔和、信心、忍耐、忠心等素质(虽然这些也非常重要)。这个素质有点奇特,甚至有点颠覆三观,并且不太受人欢迎。什么素质呢?正是我们在前面谈到的,被这个世界定义为废人的素质:自我否认。

  一、一个全盘否定自己的人

保罗是以他自己为榜样揭示这一素质的。在这段经文中,保罗把他自己剖析给了提摩太,相当于给提摩太提供一个可观摩、可效法的牧者样板。如果按这个世界上的做法,保罗会述说自己辉煌的过去和强大的做事能力,但保罗没有。他没说自己好,反而极其露骨地说了自己的很多坏——从过去,到今天。

(一)“曾经的我”

保罗说曾经的他是亵渎神的,是逼 -/迫人的和侮慢人的。若要深入理解保罗在说什么,我们需要了解他以前的职业和为人。

保罗曾经是什么人?他是律法师,是法利赛人。他热心于信仰,是专门研究律法的,也是专门教导人律法的。他在当时著名的教法师迦玛列的门下受教,相当于法学博士。而且,他也学以致用,他不单单教导律法,他自己也严格按律法约束自己的人生,以至于他“就律法上的义说,是无可指摘的”(腓三6)。

这样的一个人,一定相当熟悉律法,无论律法的细节还是整体,以及律法背后的思想。我们知道,律法可以总结为两个方面:对神的方面和对人的方面。律法的总纲是爱神、爱人,首先是爱神,并在爱神的基础上爱人。作为律法之宪法的十诫命就是如此编排的,前四条是关乎爱神的,后六条是关乎爱人的。

有了这些认识,让我们再来看保罗这句话是要表达什么。

他说“我是亵渎神的”,这不正是在表达,“我是一个违反律法总纲前面那部分,以及违背十诫命前四条诫命的人”吗?而当他说“我是逼 -/迫人的、侮慢人的”,这不正是在表达,“我是一个违反律法总纲后面那部分,以及违背十诫命后六条诫命的人”吗?

他是在说:“曾经的我,是严重践踏神的律法的人。”

请你注意,这可是一个曾经在律法上无可指摘的人!他是在说:“今天的我,回头看过去时,我发现,正当我以为在律法上无可指摘、满心投入于神的事工时,其实我正在亵渎祂。正当我认为自己是在热心于本国子民的福利时,其实我是在逼 -/迫着人并侮慢着人。”这里所说的对人的逼 -/迫,可能指他不信主之前对基督徒的逼 -/迫,但保罗一定不仅仅指这个。

一个近乎完美的律法师,亲口说他曾经是严重地违背律法的人。

(二)“现在的我”

在述说了基督对他的恩待,以及基督救恩的可信之后,保罗接着又描述了今天的他。还是自我否认。

他说,在众罪人当中,他是罪魁,坏人当中最坏的那个。请留意在这个表述当中的两个要点。第一,在这里,他说的不是“我曾经是”,而是“是”,就是说,现在也是。第二,他是在说:“那是我的本相。”他说他是“那样”的一个“人”。换句话说,他说他不只是做错了事,而是他这个人本身就是罪人。

这与我们所谓的自我认知太不同了。我有很多坏毛病,其中的一个是用完东西不归位。往往,当被我爱人抓个正着时,都会得到她这样的责备:“你怎么总是这样?一看你就是一个没有秩序的人。”这时,我一定会极其不舒服地纠正她:“嗨,你应该就事论事呀!我做错了事,你怎么连我这个人都否定了?”尤其是有孩子在的时候,我一定要维护我的形象,不能允许她把我全盘否定了。

但是,面对自己的真儿子提摩太,保罗对自己的否定,是人性上的、本质上的,不只是行为上的。

这可是一个根正苗红的犹太人啊!他有渊博的学识,有宗教热忱,而且现在正在被主大大地使用着。但对自己的否定竟然如此彻底,全盘否定。他的过去,他的现在,都被他自己否定掉了。不要向我说:“你怎么不看12节啊,保罗在那里说他有忠心。你怎么不看14节的后半部分啊,保罗在那里说他有信心和爱心。”是的,我知道。我们一会儿会谈到这几处经文。但容许我提醒一下,他自己说,他之所以有这些,不是他自己能有得了的,而是那位使然。也就是说,即使他所找到的,他里面的任何可欣赏之处,他都否认是属于他自己的。即使提及这些亮点,他还是在借此否定自己。

这是一个真基督徒。

  二、这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

这实在是一个这个世界上找不到的人。

人有很多惧怕,但最怕的,可能就是对他自己的否认。怕别人否认我,也怕我自己发现自己的糟糕。于是,这个世界上满是喜爱给自己穿高跟鞋,又或真情或虚假地给别人穿高跟鞋的人。你之所以穿高跟鞋,是希望向人展示一个比本来的身高更高一点儿的你。我们喜欢自高,也会互高,于是,高跟鞋总是有市场。

对于没有上帝的人来说,这其实很正常,高跟鞋是人生标配。一个人断然没有勇气接受他自己多年以来所积累的人生资本被否定掉,尤其是人格方面。所以,人最怕别人责备他缺德。维护自己的道德形象几乎就是人的本能。然而,讽刺的是,这正好反映了人真正的恶。正当人们竭力维护自己的道德形象时,人正在展示着他真正的恶。

什么是真正的恶?什么是最悖逆的罪?什么是神最恨恶的罪?还不是没爱心、撒谎、骗人,甚至也不是抢劫、杀人、放火,而是在人面前,用上帝以外的东西彰显他自己的义。

或许,你认为奸淫或淫乱是极大的罪。确实如此,神恨恶任何的性犯罪。但是,希望你能记得,耶稣的那句“毒蛇的种类”(太十二34)的严厉责备,是用在没有犯淫乱罪,而且道德优秀的法利赛人身上的,而耶稣从未骂过卖淫的妓女类似的话。法利赛人最大的问题,还不是他们知道得多行出来的少,也不只是他们在祷告的时候故意让人看见,而是,他们要在神以外建立他们自己的义。

因此,事实上,不管是基督徒还是非基督徒,甚至传道人、牧师,都有可能是一个心中没有基督的人,更有可能在很多时候、很多场合中处于心中没有基督的状态中。请你认清一个事实:我们是不敢否认自己的人,又住在不敢否认自己的民中。对于这样的人来说,否定他自己比死还难!无论是否定他的道德状况,还是否定他的信仰状况。当有人否定他的时候,他或者愤怒地抵抗,以捍卫他自己人格大厦的完整;或者绝望地哀号,因为他感觉自己赖以站立的地基塌陷了。

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这样的人,他从来没有承认过自己是罪人。如果一个基督徒,不承认自己是罪人,这又意味着,他所谓的“信耶稣”需要自我反思一下了。什么叫信耶稣?什么叫唯独耶稣?这意味着我和我所做的一切本来就没有任何价值。信耶稣,就意味着,离开了耶稣,我的人生只能坍塌。

人心比万物诡诈。有时,自我标榜的人,即使否认自己的时候,都是对自己的迂回标榜。正当他表达他的缺点时,他事实上想表达的是:“看,我就是比你们更有自知之明和反思能力。”而且,他所期待的是,在他向人表达他的不好时,或有人能够以“感谢主!您真是一个有自我反省能力的人”来赞美他,或有人能够以“我不觉的您是那样的人”来反驳他。他真的是在否认自己吗?你可以做一个检验:当他自己说自己不好、说自己某一方面的缺点的时候,你试试顺着他说。当他说“我感觉我太没有爱心了”,你顺着他说:“是啊,其实我早就看出来了。”你看看他会有什么反应。各位,如果你的问题只能由你自己来自述,而不允许别人说,你应该怀疑自己认罪的诚意,你真的是在自我反省吗?

  三、为什么敢否定?

那么,问题来了,保罗为什么这么特殊?他与我们一样,是住在不敢否认自己的民中的不敢否认自己的人,但他怎么就那么独特、那么奇葩,敢把自己的恶揭露在他的真儿子提摩太面前,而且,还敢记载在圣经里,让无数的人看?

回答这个问题的关键,就在“我是罪人中的罪魁”这句话之前的那句话上:“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句话告诉我们,这个生命之所以独特,是因为这个生命与耶稣相遇了。这个人一直活在自我荣耀当中,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耶稣。

(一)“我是罪人,这是事实”

如此自我评价,这位使徒绝对不是在进行自我贬低,他只是在承认事实而已。请注意保罗的用词:“我是……”而这种自我认知,是一个人真的与神相遇的自然结果。他见到神了!一个人对自己的罪的认识,反映着这个人与神之间距离的远近。一个人越是与神亲近,越会发现自己的败坏。反之,当一个人越来越发现自己不错时,毫无疑问,表示他正在远离着神。

这并不奇怪。请想象一个场景。一个漆黑的夜晚,你从煤场回来,进了一个大屋子。那屋子的尽头吊着一个吊灯。在屋外时,因为没有光线,你自然也看不出自己身上哪里黑哪里不黑。进屋后,借着远处传来的光线,你开始看到了自己身上的黑。而如果你向光走去,很显然,你离光越近,你发现自己身上黑的地方也越多。

神是真光。越来越靠近真光的人,不可能不越来越发现自己的罪污。我并不是说,信主时间越长,你的罪越多。事实上,一个真正的基督徒,随着生命的长进,他的罪应该是越来越少了。但是,毫无疑问,随着与神距离的拉近,随着对神的圣洁的认识,你在自己身上找到的罪也会越来越多。因此,我们可以说,你属灵成熟的程度,和你发现自己败坏的程度是成正比例关系的。

保罗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曾经的保罗,以为自己在律法上是无可指摘的完美的人。但今天,当他接近那位真正无可指摘的完美的主时,他终于发现,他原来是一个践踏律法的罪人。可能,刚信主时,他体认到了自己是罪人。之后,随着与主关系的亲近,他发现自己不只是罪人,而是罪人中的罪魁。很可能,保罗把自己的名从扫罗改为保罗,也与遇到了神有关。保罗的意思是“小”,因为他遇到了真正“大”的那位,所以他把与辉煌有关的“扫罗”这个名字,改为与渺小有关的“保罗”。

以赛亚书里说,人最好的善行,也是污秽的衣服(赛六四6)。以赛亚所描述的,是一幅极其滑稽的画面:污秽的人,拼命地用污秽的衣服来包装自己,试图展示自己的圣洁。从这个角度上说,否定自己,就是承认自己身上的脏和披在身上的衣服的脏。这是一个与神亲近的人的自然特征。

你是一个罪人,这是事实。只要你够诚实,也够与神亲近,你就只能承认。

  (二)“主啊,真正的义在你那里”

然而,认罪,也绝不只是被迫的、无奈的,对自己真实本性的承认,而是还有另一个极其重要的,也极其美好的原因。当一个人与耶稣相遇后,他会拥有一个更美的、更积极的理由,承认自己的罪污。

当保罗说了“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之后,他进一步说,这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而正是这个可信又十分可佩服的、基督拯救罪人的真理,促使保罗最终承认自己的罪魁本性,而且是心甘情愿、满心喜乐地承认。“这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因为,我,这个罪人中的罪魁,就是这真理的受惠者。也就是说,他因着这真理,得到了实惠!

他究竟得到了什么实惠?不敢否认自己,是不敢放弃自己的义。而今天,因着与基督的相遇,保罗除了看到自己里面根本没有可以拿得出来的义以外,更重要的是,他看到了更美的义。以赛亚书说,我们所有的义,不过是污秽的衣服。保罗之所以敢认罪,首先是看到了自己衣服的污秽;其次,更重要的,是看到了基督所赐的白衣的圣洁。当我把我的脏衣服弃掉以后,基督会用祂圣洁的白衣来遮盖我。

所以,不敢认罪、不敢否认自己,是既不以为自己的衣服脏到了不可要的地步,也没意识到基督的白衣的宝贵。任何的自义,从根本上说都是对基督的义的拒绝。用另一种类比说,每个人都是不断地给自己身上贴价签的人,都拼命地想通过给自己贴价签来抬高自己的身价。不敢否定自己,就是不敢撕掉自己给自己贴的价签。不敢撕掉这些价签,是因为看不到否定自己以后,那来自真神赋予的真正的价值。

保罗看到了!他发现,当他允许自我定义的价签被撕掉以后,上帝给他贴的价签上面所标的价值,竟然是上帝独生子的价值。他发现,相对比这个价值来说,他给自己定的任何价值,都只能说是在自己贬低自己。原来,认罪不是自我贬低,不认罪才是不折不扣的自我贬低。信耶稣,首先意味着我和我所做的一切本来就没有任何价值,其次也意味着我无法赋予我自己价值,只有耶稣能。而且,耶稣所赋予我的价值,比我自己赋予自己的价值高多了。

一个人不是靠真神给自己定价,就是靠假神给自己定价。如果你对任何对你的否定都充满了惧怕和敌意,都会极力抵挡,这表明你正竭力拒绝着真神给你的定价。

四、这会有什么结果?

一个如此自我否认的人,会有什么结果?他在这个世界上还能干什么?照世界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来看,这样的人还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除了抑郁,并抑郁到极点,然后或将自己与人群隔绝、或崩溃发疯、或更严重地自毁,还能有什么可期待的结果?但在基督里,却可以完全不一样。

(一)成为别人的榜样

16节告诉我们,这样的人可以被神使用,给别人带来祝福。怎么祝福别人?作为显明祂恩典的榜样。那么,那是怎样的一种榜样?

在这段经文中,保罗一方面说他是罪人中的罪魁,一方面又说,他是个有忠心、有爱心和有信心的人。他说,因为他有这些美好的特质,所以被神使用。但请注意,在这里,确实,忠心、爱心、信心——保罗所展示的,是他自己的特质。然而,他真正想见证的,却不是如此这般的他,而是使他如此这般的基督。是祂,这位伟大的工匠,伟大的雕刻家,让我保罗的生命发生了翻转。

本来,我保罗是一块顽石,是一块既不荣神也不益人的顽石。但是,今天的我变了。因为那位伟大的雕刻家,祂选择了我,并且雕刻了我。

这就是榜样。当然,关于榜样的意义,你可以有更深地挖掘,但至少有一点是:我如此不可雕的顽石尚且可以被主雕刻得如此美好,你也完全可以被祂雕刻。信任祂吧,祂一定能把你雕削得更美。

(二)终极目的

之后,就在这段经文的最后,让我们看到了全然否定自己的人的一个更美的结果。看17节:

但愿尊贵、荣耀归与那不能朽坏、不能看见、永世的君王、独一的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这似乎只是保罗的惯常做法。不知你注意到没有,在保罗的某些书信中,正当他给他的读者阐释某个真理的时候,他自己往往会被他所阐释的真理震撼,甚至不能自已,于是不得不停笔赞美。这里似乎也是如此,正当保罗给提摩太见证神在他身上的大恩时,他自己的情感被激励了,于是再次暂停论述而发出赞美。

然而,其意义不仅仅于此。你发现,17节的赞美,其实是从12节一路走来的一个自然结果。因着与神相遇,保罗认罪,发现并承认了自己的彻底败坏。在基督的救恩中,这个罪魁被神赦免、被神重建。到这里,他向这位救了他又雕刻了他的神发出了赞美。

人生的终极目的是什么呢?荣耀神。而只有知道自己是罪魁的人,才可能会真诚地履行这一伟大的人生使命。

要知道,只有深知自己毫无荣耀可言,才会把荣耀全然归给神。只有看到了自己什么也不是,才能把所有的是归给神。当保罗发现,一切的美善都来自神时,他把全部的荣耀都归给了神。所以,17节——把所有的荣耀归给神——这是福音在一个人身上运作的自然结果。

只有全然否定了自己的人,才肯把荣耀全然归给上帝。不肯否定自己的程度,与不肯把荣耀归给上帝的程度成正比例关系。不否认自己,是正在给自己积攒能使自己得到荣耀的资本。一颗自我荣耀的心,在拦阻着人承认自己的彻底败坏。我什么也不是,表示所有的“是”,都是神的,都是领受来的。于是,我无法自夸,只能指着十字架夸口。

这就是一个自我否认的人的结果。17节说,他可以荣耀神了。16节说,他可以对人有益了。荣神益人!很有意思,这正好是13节的逆转。

  结语:

这段经文的教导并不只是针对教会里的工人的。否认自己,应该是每一个基督徒的基本素质之一。神借这段经文向每一位基督徒说话,呼召我们站在被钉十字架的羔羊下面看待自己。

一位牧师在他的一次讲道中说:“在服事当中,千载难逢的批评、千载难逢的伤害,带来千载难逢的祝福。凡批评我的人都是上帝派来批评我的,凡伤害我的人都是上帝派来伤害我的。在我的生命中,一定还有继续自我否定的余地。”

请记住,你认罪一定不会有认过头的时候。认罪,你完全不需要悠着点。要为着所有的神允许临到你的指责而感恩。事实上,当你因为别人的话而受到伤害时,你不是被他伤害了,而是被你真实的自我伤害了。为着他帮你看到你自己的真相而感恩吧。心中无神的人,他们的生命里没有合法的支柱,所以必须在这个世界上,在自己的德行里寻找支柱。而对于一个有耶稣基督生命的人,实在不应该如此。

世界上的人可能会问:把自己彻底否定掉,这样的人除了自毁,还能干什么?

基督里的答案是:脱掉自己脏衣服的人,正在穿着基督宝血所成就的白衣。对他自己来说,他不用再像乞丐一样,祈求别人实施给他一点点夸奖和认可,以满足一下空虚的心灵了。对别人来说,他可以以他自己为榜样,帮助他们信任那位伟大的生命重建者,放心地把他们自己全然交托给神。对他的人生使命来说,他终于可以不用再荣耀自己,而是能用他自己整个的生命荣耀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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