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必兴旺, 我必衰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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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必兴旺, 我必衰微
经文:约3:22-36
这事以后,耶稣和门徒到了犹太地,在那里居住,施洗。约翰在靠近撒冷的哀嫩也施洗;因为那里水多,众人都去受洗。(那时约翰还没有下在监里。)约翰的门徒和一个犹太人辩论洁净的礼,就来见约翰,说:“拉比,从前同你在约旦河外、你所见证的那位,现在施洗,众人都往他那里去了。”约翰说:“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我曾说:’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他前面的’,你们自己可以给我作见证。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新郎的声音就甚喜乐。故此,我这喜乐满足了。他必兴旺,我必衰微。”
“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从地上来的是属乎地,他所说的也是属乎地。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他将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只是没有人领受他的见证。那领受他见证的,就印上印,证明 神是真的。  神所差来的就说 神的话,因为 神赐圣灵给他是没有限量的。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原文是不得见永生), 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3:22-36)
用我们平常的话说,约翰是神所重用的器皿,因为他在未出生之前,就已经被神拣选,成为主的开路先锋,预备主耶稣的道路。我相信,在历世历代,没有任何一个神的仆人可以跟约翰相媲美,他是独特的,其身份也是荣耀的。在今天所读的经文中,我们更看到他的谦卑和忠心,这更是突显了他独特的生命品质。
一、事奉基督(22-24)
经文记载:“这事以后,耶稣和门徒到了犹太地,在那里居住,施洗。约翰在靠近撒冷的哀嫩也施洗;因为那里水多,众人都去受洗。(那时约翰还没有下在监里。)”在这里,我们看到约翰忠心的第一个表现就是事奉基督,其表现有两个,一是与主同工,二是至死忠心。
在此,我们首先要了解,约翰似乎是故意将一个历史事实突显出来,即约翰比耶稣先传道、施洗,约翰与耶稣的工作有重叠的时期。这在其他福音书中没有刻意的安排:马可则是将耶稣的服侍记载在约翰下监之后(可1:14)。约翰这种突显的目的,至少要达到两个目的:一是要显示约翰的谦卑,认清自身的定位,二是要借约翰来显示耶稣基督的超越身份。
与主同工,对于我们今日服侍主的人来说,可能是很值得感恩的,因为我们与所有信主的弟兄姊妹一样,都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是教会的主,我们能够服侍主,能够参与服侍,是主特别的恩典。而在耶稣传道的时代,约翰比耶稣年长,比耶稣更早出来传道、施洗,比耶稣老资格。耶稣与他同时间服侍,而且一起给以色列民施洗,这对于约翰来说是很大的挑战。因此,他的门徒比较担心,他们不想见到自己的老师被超过,不愿看见人们离开约翰而投向耶稣,他们更不想见到他被遗忘而去拥戴耶稣并听祂的教训。
但是,约翰不但忠心与主同工,而且还至死忠心。经文特别指出:“那时约翰还没有下在监里。”这就预示了约翰后来下监的事,甚至为真理的缘故而被杀头的事情。这位忠心的仆人,不惜得罪当时的掌权者,至死忠心服侍主。
二、高举基督(25-30)
接下来,从约翰与他的门徒的对话,我们看到他的忠心,完全高举基督。经文记载:“约翰的门徒和一个犹太人辩论洁净的礼,就来见约翰,说:’拉比,从前同你在约旦河外、你所见证的那位,现在施洗,众人都往他那里去了。’约翰说:‘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我曾说: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他前面的,你们自己可以给我作见证。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新郎的声音就甚喜乐。故此,我这喜乐满足了。他必兴旺,我必衰微。’”从中,我们看到约翰四个方面的认识:
1. 认识恩赐出于神(27)
约翰说:“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就是告诉我们,没有人能接受多过上帝所给予他的。如果那新老师有更多跟从者,那是神所赐的,而不是从约翰那里偷去。有一个见证:
有一个美国牧师名叫斯宾(Spence)博士,他曾名噪一时,教堂挤满了人。一年年过去,他的教友渐渐离开。马路对面的教会来了一个年轻的新牧师,他将群众吸引去了。一个晚上斯宾博士的教堂里只有一小群会众,博士望着他们问:“所有的人都到哪里去了?”一阵尴尬的静寂之后,有一个职员说:“我想他们是到马路对面的教会听那新牧师讲道去了。”斯宾博士静了一会,然后微笑说:“好,我想我们都应当跟他们一样到对面去”。他从讲坛上走下,带他的教友走过马路去。
2. 认识自己的身份(28)
约翰说:“我曾说: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他前面的,你们自己可以给我作见证”。
3. 认识自己的使命(29)
约翰在此用了一个很适当的比喻来说明他与基督的关系。在旧约,先知以“新郎”和“新妇”来比喻耶和华与以色列的关系(赛62:5;耶3:20;何2:19)。在新约,将教会比喻为基督的“新妇”或“妻子”(林后11:2;弗5:27-29、31;启21:2,22:17)。在这里,“新郎”是指基督,而“新妇”则预表基督将要召聚的教会。“新郎的朋友”则是“伴郎”,“伴郎”的其中一个告别任务就是把“新娘”带到地“新郎”面前。然而,不论伴郎的任务多么重要,婚礼中的主角人物仍旧是新郎。他始终不可以取代新郎的地位。他最大的快乐就是完成使命,将新郎介绍出来。约翰,作为一位奉差遣在基督面前预备道路的先锋,他也是如此。他的快乐就是将耶稣基督介绍给世人。
4. 认识属灵的规律(30)
约翰说:“他必兴旺,我必衰微”。在我们所在的这样一个强调进步的社会里,衰微和失败是紧密相联的。那么约翰失败了吗?事奉的目的不应该是为了自己出名,而是要弘扬基督。衰微在这种意义下不是失败而是成功。我们事奉的终结是我们在基督的身体里完成了使命的自然结果,它带来的是丰硕的果实。“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约12:24)既使是耶稣在世上的事奉也是如此。在世上时,他将自己局限在以色列,而作为复活的基督他却走到了全世界。在世上时他在有限的意义下被荣耀,但作为复活的基督他却在天的意义下被荣耀。为了荣耀基督,神甚至将约翰这样深受欢迎的神人在完成了他们的使命之后将他们挪去。我们不应以争竞的态度,而应该为基督被传开而喜乐,不论是谁传开的。事实上,当基督被一些动机不纯的人传开时,保罗都欢喜。“这有何妨呢?或是假意,或是真心,无论怎样,基督究竟被传开了。为此,我就欢喜,并且还要欢喜。”(腓1:18)
三、见证基督(31-36)
经文又说:“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从地上来的是属乎地,他所说的也是属乎地。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他将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只是没有人领受他的见证。那领受他见证的,就印上印,证明 神是真的。神所差来的就说 神的话,因为 神赐圣灵给他是没有限量的。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原文是不得见永生), 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在此,我们需要先了解:我们要了解认识任何一个人,都需要从两方面得资料,一方面是从认识他的人或是最亲近他的人所叙述的,另一方面则是从他本人所介绍的。同样,我们要了解神,就应当从认识神的人所叙述的来了解,更要从神自己所启示的来了解祂。对于耶稣基督的认识,约翰将他亲眼所见、亲自经历的告诉我们。在这里,约翰见证耶稣:一是从天上来的(31-33),二是神所差来的(34),三是神的儿子(35):是万有的主宰,四是救恩之源(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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