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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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人生与历史往往同苦难联系在一起,苦难问题于是成了基督徒灵性上和神学上经常被思考、被探讨、被默想的几乎是带有永恒性的一个主题。

  从全部圣经看,苦难大致分为下列几类:

(一)因犯罪而受苦

  基督徒遭遇到许多苦难,其中有不少是因自己犯罪而来,这在彼得书信中讨论得很多。诸如“因犯罪受责打”(彼前2:2),“因行恶受苦”(彼前3:17),“因为杀人,偷窃,作恶,好管闲事而受苦”(彼前4:15)等等。这种因犯罪作恶而受的苦,可以说是“罪有应得”,不仅在人面前如此,在神面前也如此。因杀人,偷窃等罪恶而受到的法律制裁,在基督徒看来,同样是神的责打和审判。这种受苦,毫无可夸之处(彼前2:2),在神在人面前,除认罪悔改而外,别无其他选择。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有些基督徒却把这种因犯罪行恶所受的苦,竟美化为“为主受苦”,主是不会认这笔账的。与此类似的情况,虽然问题并不严重到犯罪作恶的程度,诸如亏负人、亏欠人、得罪弟兄、伤害弟兄等等,自己却招来许多看法,许多意见,许多不满,许多冷落。有些基督徒不在主面前省察自己,检查自己,反而把别人的看法,意见,不满,冷落等等,美化为“为主背十字架”,在一种欺骗自己的灵性光景下“孤芳自赏”。这种人既不能蒙主的喜悦,也不可能在灵性上再有任何长进,正如诗人所说的那样:“我闭口不认罪的时候,因终日唉哼,而骨头枯干。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尽,如同夏天的干旱”,(诗32:3—4)。唯一选择是:“我向你(神)陈明我的罪,不隐瞒我的恶。我说,我要向耶和华承认我的过犯,你(神)就赦免我的罪恶”(诗32:5)。这是因为,“恶人必多受苦楚,惟独依靠耶和华的,必有慈爱四面环绕他”。“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诗32:1、10)。

  一个得罪了弟兄以致引起弟兄怀怨和不满的人,主并不认为他所遭到的怀怨和不满是为他(主)受苦。主甚至不欣赏这样的人在祭坛上所献的礼物,而是叫他把礼物放下,先去同弟兄和好,承认自己的不是,然后再来献上礼物(参太5:24)。一个亏欠了别人、欠下了别人债务受到别人控告的人,主也不认为他所受的控告是为他(主)受苦。相反,主的警告是:要赶紧在别人告到审判官那里之前,与他和息,偿还对别人的亏欠,若不然,就无法逃避罪有应得的审判和刑罚(参太6:25—26)。上述二例同样告诉我们,因自己的错失和过犯所招致的怨恨、不满、乃至控告,都算不得是“为主受苦”;并且解除这种苦难的唯一办法,是向人向神承认自己的过犯和错误,而不是用向神献礼物之类的敬虔外表来掩饰自己。

  有些苦难,是和罪直接有联系的。例如,嫉妒的罪是“骨中朽烂”(箴14:30),淫乱的罪是得罪自己的身子,要败坏自己的身体(林前6:18,5:1—5)。当年主耶稣为人治病时,也常是先赦免人的罪,而后才医治人的病。例如医治一个被人用褥子抬来的瘫子时,先是说:“小子,放心吧,你的罪赦了”(太9:2),而后才说:“起来,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太9:6),那人就起来,回家去了。但并不是所有的疾病和苦难都是犯罪的结果,就在同一章圣经里,主耶稣医治一个患了十二年血漏的女人时,只是说“女儿,放心,你的信救了你”(太9:22),并没有说“女儿,你的罪赦了”。还是在同一章圣经里,主耶稣医治管会堂的闺女、两个瞎子.从一个哑巴身上赶出污鬼时(太9:23-24),都没有说过赦罪的话。这并不是圣经记载的疏忽,而是说明有些疾病和灾难并不都是犯罪的结果。

  按一般犹太人的观念,总是将犯罪和苦难联系在一起,看为是一种因果关系。在这一点上,主的门徒也不例外。当他们看到一个生来是瞎眼的人时,便感到迷惑不解,问主说:“拉比(夫子),这人生来是瞎眼的,是谁犯了罪,是这人呢?是他父母呢?”(约9:1—2)如果说是由于这个人犯了罪,未生之前怎么犯了罪?如果说是由于他的父母犯了罪,父母的罪怎么能叫孩子承担责任?但主回答说:“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显出神的作为来”(约9:3)。可见,在这个生来瞎眼的人身上,就不存在罪与苦难的因果关系。

  总之,在人生道路上,有不少苦难是罪所带来的后果。在这样的情况下,寻求脱离苦难的唯一办法是认罪悔改,首先求得主的赦免。但又不能说所有的苦难都是罪所带来的后果,苦难和犯罪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二)因行善而受苦

  人不只可能因犯罪而受苦,也可能因行善而受苦,这在彼得书信中同样有所阐明。彼得指出:“倘若人为叫良心对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这是可喜爱的”(彼前2:19);“你们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这在神看是可喜爱的”(彼前2:20);“神的旨意若是叫你们因行善受苦,总强如因行恶受苦”(彼前3:17)。可见,一个为叫良心对得住神而行善的人,有时也会受苦。只不过从性质上说,这种因行善而受的苦,和上面谈到的那种因犯罪而受的苦,是截然不同的,因为这是一种在神旨意中的受苦,所以彼得在他的书信中说:“神的旨意若是叫你们因行善受苦,总强如因行恶受苦”(彼前3:17)。

  许多人难以理解,一个为叫良心对得住神而行善的人,为什么还要受苦。其实,在人类历史上,在人类社会中,这种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不只基督徒如此,古往今来所有正直、忠良的人也莫不如此,这是因为在世界这块土地之中,既有麦子,也有稗子,既有天国之子,也有恶者主子(参太13:24—30、36—43)。在某些时候,某些情况下,当恶者之子或恶的势力在社会上或某一环境中占上风的时候,晰有忠良、正直的人和天国之子,便不得不因他们的善行而遭到歧视、打击、乃至迫害,而且几乎是无可避免。

  对于这种为叫良心对得住神而忍受冤屈的苦楚,在彼得看来是可喜爱的,并且在神看也是可喜爱的(彼前2:19—20)。原因何在?因“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给你们留下榜样,叫你们跟随他的脚踪行”(彼前2:21)。什么是基督的脚踪?“他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但却受苦受害,什么是基督的榜样?他“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彼前2:22—23),“跟随基督的脚踪行”,这是基督呼召我们的根本要求。基督的呼召,不是为召我们享福,不是为召我们万事如意,不是为召我们青云直上、名利双收。基督的呼召,是呼召我们在一条为善,为义受苦阳十字架道路上跟随他,并在十字架的道路上付出作门徒的代价。

  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为善,将自己灵魂交与那信实的造化之主”(彼前4:18)。“一心为善”,也可译为“献身于为善”,为行善不顾个人的得失安危。其所以说“交与那信实的造化之主”,是由于我们所信的神是创造万有之主,宇宙和历史都在他的主宰之下。他公义的本性与原则永不动摇,尽管罪恶与不义可能在历史上或某一社会环境中猖獗于一时,但神必按他的公义或早或迟进行审判,他的信实与可靠永不改变。正因为这样,神的儿女就当将为行善而受苦的心志作为兵器,作为武器,将自己武装起来:“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们也当将这样的心志作为兵器”(彼前4:1),“就可以不从人的情欲,只从神的旨意,在世度余下的光阴”(彼前4:2)。

  彼得常用“忍耐”劝勉为行善受苦的信徒(彼前2:20等)。有人把圣经上的“忍耐”仅仅理解为容忍、容让、与世无争,逆来顺受,其实这里的“忍耐”是指在行善上坚持不懈,坚韧不拔,坚持到底,即使为之受苦受害也在所不惜。希伯来书也有同样的劝勉:“他(耶稣)因那摆在前面的喜乐,就轻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难,便坐在神宝座的右边”(来12:2),这是基督所走过的路,一条因那摆在前面的喜乐而轻看羞辱、忍受苦难的路。作为在这条道路上跟随基督的人,“那忍受罪人这样顶撞的,你们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你们与罪恶相争,还没有抵挡到流血的地步”(来12:3—4)。也就是说,要想想那受罪人顶撞直到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主:明明知道耶路撒冷有羞辱,鞭打,死亡等着他,他却为神的旨意“定意向耶路撒冷去”(路9:51)。作为一个在地上遵行神旨意的人,我们也当有这样的勇气和坚韧不拔的精神,敢于行善,敢于和罪恶斗争,受苦乃至流血也在所不惧。

(三)神的管教

  圣经上的“管教”一词,常被人误解为做了错事,犯了错误之后的一种责打或惩罚。其实,“管教’的原义乃是指教育,栽培,训练,使儿女长大成人,例如,箴言上就有这样的话:“不可不管教儿童”(箴23:13);“疼爱儿子的,随时管教”(箴13:24)。这就是说,一个真心疼爱儿子的父亲,决不会对儿子采取一种放任不管甚至放纵的态度,相反,他要对儿子进行教育,进行栽培,进行可能是相当艰苦甚至痛苦的训练。神对他的儿女,当然更是如此,这就是希伯来书所说的:“主所爱的他必管教”(来12:6)。

  希伯来书第12章,谈到了苦难的两重性质:其一,以善行与罪恶相争或与罪恶斗争,必然要经受苦难,这是我们在上一段所谈到的因行善而受的苦难,其二,这种苦难同时又是神对他儿女的一种教育和培养,训练和锤炼。关于后一点,圣经的教导是;“你们所忍受的(所经受的苦难),是神管教(训练,锤炼)你们,待你们如同待儿子。焉有儿子不被父亲管教(教育,培养,训练,锤炼)的呢?……生身的父都是暂随己意管教我们,惟有万灵的父管教我们,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他的圣洁上有份。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来12:7——11)。这就进而告诉我们,教育,培养,训练,锤炼本身,并不是什么令人愉快的事,它往往是痛苦的,令人难以忍受的。而且只有在经练苦难之后,才能结出义果,才能有生命的长进。“刀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是说必须经受磨炼才会有刀剑的锋刃,必须经受严寒才会有梅花的芳香。神儿女在属灵生命上的长进,又何尝不是如此!

  以色列人在旷野40年的漂流,对老一代以色列人,也就是民数记第一次数点的那60万人来说,是一种惩罚。由于他们“试探我这十次,不听从我的话”,“向我发怨言”(民14:22、26),所以耶和华指着他的永生起誓说:“你们的尸首必倒在这旷野,并且你们中间凡被数点,从二十岁以外向我发怨言的必不得进我起誓应许叫你们住的那地”(民14:28--30)。但对第二代以色列人,也就是民数记第二次数点的那60万人来说,40年旷野漂流则是一种造就和锤炼。正如摩西在申命记中所说的:“你也要记念耶和华你的神在旷野引导你,这四十年是要苦炼你,试验你,要知道你心内如何,肯守他的诫命不肯。他苦炼你,任你饥饿,将你和你列祖所不认识的吗哪赐给你吃,使你知道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你当心里思想,耶和华你神管教你,好象人管教儿子一样”(申8:2--5)。

  这里的管教,其原义同样是教育、培养、训练、锤炼。神是通过40年旷野的苦难,艰难,饥饿等等来考验第二代人,锤炼第二代人。要考验他们是口头遵守神的诫命,象他们的父辈那样(出19:8,24:7),还是从内心遵守神的诫命;要通过苦难的锤炼使第二代人懂得,人不是单靠食物活着,也不是仅仅为食物活着,人还要靠神的话作为人生的精神支柱,为神的旨意而活,以神的旨意作为人生的归宿。而更根本的目的,是使他们通过40年旷野的艰难,认识耶和华是他们自己的神:“这要使你们知道耶和华是你们的神”(申29:5)。没有人生道路上的煎熬与锤炼,这种对神的真知是不可能的。

  由此我们便容易理解约伯的经历和遭遇。对约伯所经受的苦难,他的三个朋友始终认为是约伯犯罪、得罪神的结果,而约伯则坚持他在神面前的无辜,甚至有点埋怨。直到最后,约伯终于理解,他所经受的一切苦难,乃是出自神的熬炼与造就,并且进到了这样一个更高层次的灵性境界:“我从前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因此我厌恶自己,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伯42:5-6)。

  有一点需要补充说明的是,神藉着苦难管教我们,造就并锤炼我们,并不说明苦难本身值得感谢,值得歌颂。有人把苦难比喻为使者,比喻为天使,甚而美化苦难,讴歌苦难,这与圣经的启示不符。约伯的经历告诉我们,苦难本是出于撒但的攻击,经神的许可才临到约伯。而神的许可则是出于藉以熬炼约伯、造就约伯的美意。所以应当称颂的是上帝,而不是苦难。保罗在罗马书也讲过这个道理:“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罗8:28)。人生道路上平夷、安危、荣辱、毁誉、顺逆、祸福等等,都在这万事之内。对一个爱神的人来说,对一个按神旨被召的人来说,所有这一切都能成为他属灵的造就和帮助,这是无数神儿女的切身体验和经历。但要十分明确的是,这是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榜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罗8:29)。神选召一个人,是要那被召的人效法他儿子我主耶稣基督的榜样,在属灵生命和属灵道路上像他。为达到这一目标,神必须藉万事来造就,来锤炼他所选召的人。我们所当知道,所当理解的,是神的这一美意;而万事,只不过是这一条漫长道路上的种种功课。

(四)基督的苦楚

  使徒保罗所用的“基督的苦楚”(林后1:5)或“基督的患难”(西1:24),有其特殊的含义。这是指基督所受咋患难与苦楚,一种为拯赦罪人而经受的代赎之苦。以赛亚书第53章预言这位“受苦的仆人”时,就曾写道:“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53:4—5)。基督所经受的苦难,包括忧患、痛苦、受害、压伤、刑罚、鞭伤等等,无不带有一种代替和代赎性质。这是所有苦难之中最最崇高、最最神圣的一种苦难。希伯来书说:“这血(耶稣所洒的血)所说的比亚伯的血所说的更美”(来12:24)。美在何处?亚伯的血所说的,只是无辜被杀的哀告(创4:8——1O),耶稣的血所说的,则是救赎罪人的奉献与牺牲(来10:5——7,9:l1——15)。

  主的仆人,一生为教会所经受的种种苦难,也都带有这种奉献与牺牲的性质,所以使徒保罗称他所受的苦难,为“基督的苦楚”,并说“现在我为你们受苦,倒觉欢乐,并且为基督的身体,就是为教会,要在我肉身上补满基督患难的缺欠”(西1:24)。这当然不是说,基督为完成神的救恩所受的苦难还有什么缺欠之处,需要他的仆人来补满,而是说,虽然基督已经为教会舍己(弗5:25),为买赎教会付出了血的重价(徒20:28),但建立教会的工作,却要求他的仆人付出辛劳,经受艰难与苦难。没有主仆人的奉献与牺牲,没有主仆人的呕心沥血和鞠躬尽瘁,没有主仆人的备尝艰辛和饱经忧患,教会的建立,信徒的长进等等,只能是句空话。所以保罗对哥林多人说:“这样看来,死是在我们身上发动,生却在你们身上发动”(林后4:12)。这里的“死”,是指一种时间与生命的消耗,精力与心血的支付;而“生”,则指信徒的长进与成熟,教会的建立与兴旺。没有在主仆人身上发动的“死”,便无在信徒与教会身上发动的“生”,这是一条属灵的规律,正如没有母亲的劬劳便无婴儿的成长,没有园丁的辛勤便无鲜花的怒放一样。

  而这种为信徒,为教会所经受的苦难,所经历的“死”,恰恰又是一个主的仆人自身属灵生命赖以生长成熟的根本。所以使徒保罗说:“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上”(林后4:10)。也许可以用“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句古话来帮助我们理解属灵的真理:安闲逸乐,庸碌无为,意味着人生毫无意义,虽生犹死,坎坷崎岖,忧患丛生,却能锤炼一个人的精神世界,锻铸出一个高尚而坚实的真正的人。属灵规律当然更是如此,一个为教会,为主的事工奉献牺牲,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的人,在他身上,“耶稣的生”——基督属灵的生命乃得显明和彰显。生命彰显于死亡,彰显于忧患与苦难,彰显于奉献与牺牲,这就是属灵规律!不只对主的仆人如此,对每一个主的门徒均如此。

(五)历史的阵痛

  还有一种苦难,与上述四类均不完全相同,这就是历史的灾难或历史的阵痛。

  主耶稣离世之前,和门徒谈到他的降临和世界的末了时,曾说:“你们也要听见打仗和打仗的风声,总不要惊慌。因为这些事是必须有的,只是末期还没有到。民要攻打民,国要攻打国,多处必有饥荒地震。这都是灾难的起头”(太24:6—8)。这里的灾难,圣经的小字注明:原文作“生产之难”,也就是妇女生孩子时的阵痛。主耶稣指出,战争、饥荒、地震等等天灾人祸,并非“末期”来到的预兆,而只是历史阵痛的开始。历史的阵痛是多次的,但每次阵痛之后,又总是要生产出一个新生的胎儿。主耶稣又曾对门徒说过:“你们将要忧愁,然而你们的忧愁,要变为喜乐。妇人生产的时候,就忧愁,因为她的时候到了,既生了孩子,就不再记念那苦楚,因为欢喜世上生了一个人”(约16:20—21)。

  属于历史阵痛的、出于天灾人祸的忧愁与苦楚,是人类历史上一种常见的现象。处于历史阵痛期的神的儿女,同样要忍受同代人所忍受的种种苦难。面对这种苦难,神儿女的态度首先是“忍耐到底”,也就是坚持到底,特别是信仰和真理受到动摇和震撼时(太 24:9—13)。其次,是要看到忧愁之后的喜乐,历史阵痛之后一个婴儿的诞生,从而在忍受苦难之中为历史催生。

  因苦难而对人类历史所抱的消极态度,是对“末期”预兆的一种误解。因为主耶稣明确指出,历史上的种种天灾人祸是必然要出现的,但“末期还没有到”(太24:6)。“末期”的来到,是在“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之后(太24:14)。

  上述五类苦难,不一定能概括人生所遭遇的一切忧患与痛楚,但从圣经看,只能说大致如此。而且这五种分类,也可能是相互交叉的,同一苦难,既属于这一类,又属于另一类。本文所力图说明的只是这样一点:忧患和苦痛,每每是与生俱来,对一般人或对神的儿女极少例外;关键是如何从神话语的光中正确对待苦难,积极对待苦难,使之转化为一种对个人属灵生命的造就,一种对教会对众人的益处,一种对人类历史催生的力量。

原载《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选编本)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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