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娱乐观

释放双眼,带上耳机,听听看~!

经文:约一2:15-16;弗2:2;约15:19-20;罗12:17

约一2:15-16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

弗2:2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从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

约15:19-20你们若属世界,世界必爱属自己的;只因你们不属世界,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所以世界就恨你们。你们要记念我从前对你们所说的话:‘仆人不能大于主人。’他们若逼 -/迫了我,也要逼 -/迫你们;若遵守了我的话,也要遵守你们的话。

罗12:17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

引言:成为基督徒之后,都自然面临一些生活的问题,特别是关于基督徒娱乐的问题,经常成为基督徒软弱的主因。有些弟兄姊妹以为基督徒不应当抛弃正当的娱乐,因为这也是基督徒进入人群的渠道;有些弟兄姊妹认为基督徒最好禁绝一切娱乐,因为这容易使自己陷入试探。到底该如何拿捏?实在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作基督徒可真难!

搜罗有关福音与信仰问题书籍,不免会找到关于基督徒娱乐的一系列问题:

1。“基督徒可以赌钱吗?打牌是不是赌钱?买彩票、股票、奖券是不是赌博?过年的时候,朋友在一起时,玩玩牌没什么大不了的吧!让打牌输了的人去请客吃饭也无所谓的。买彩票也是一种慈善行为,买股票、奖券也是一种投资啊!

2。基督徒可以醉酒吗?朋友在一起吃饭,高兴的时候难免会喝多一点,应该没什么的!特别是结婚当天,大家高兴要多劝几杯酒,醉了也是自然的。有时候,在生意场上,喝酒也是免不了的事情。

3。基督徒可以吸烟吗?圣经上好像没有提到基督徒不能吸烟。吸烟有害健康,但我只是在生意场上应付一下应该没问题吧!

4。基督徒可以跳舞吗?如交谊舞、民族舞、健身舞等?舞蹈是一种艺术,基督徒就不爱艺术了吗?况且,有些人还以舞蹈为自己的职业哩!就算我们不是为职业,我们还是需要它来健身的。

5。基督徒可以去KTV等娱乐场所吗?若是谈生意,难道就不能去了吗?再说很多朋友聚会总是选择这些场所。如果是一批弟兄姊妹去那里聚一聚,可以不可以?

另外,基督徒也经常会问及穿着、听流行音乐、看电影、打扮等等问题,这些是不是都应该禁绝?有些基督徒甚至质疑:基督徒不可作这事,不可作那事,这样生活岂不是很沉闷?什么都不能作,基督徒太难做了!如果不能这样,不能那样,我宁可暂时不作基督徒,等老了之后再来还不迟。稍微理性一些的基督徒,或是懂得一些圣经知识的基督徒就会提出更加尖锐的问题:“基督徒若是不能这样,不能那样,会不会掉入犹太人的规条当中,整天守着‘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西2:20-21)?”“会不会又陷在犹太人律法的束缚里,不得自由了?”

基督的真理使我们得以自由,包括将我们从犹太人的规条中释放出来。初期教会中,彼得在约帕的硝皮匠西门家的房顶祷告时见到异象,主耶稣就是要求他从那“不可吃”的条例中出来(参徒10:1-20)。以保罗为代表的使徒们在耶路撒冷大会中就是要将外邦基督徒从律法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所以才定出几条简单的原则。在保罗的书信中,还将基督徒彻底地从食物的条例中解放出来,提出:“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林前8:13)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当然肯定基督徒的生命是自由的,不会受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的世俗的小学所限制。我们也需要明白基督徒的自由并不允许放纵,也需要在圣经的原则下行事为人,这样才能真正彰显出“活祭人生”的本质。下文,我们先从“世界观”的角度厘清什么是“世界”或“属世”的事,然后再从圣经的教导中界定基督徒娱乐的原则。

  二、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

苏颖睿、苏刘君玉夫妇合著的《教堂以外的信仰》一书中用了几段重要的经文来界定圣经中“世界”的四种特色:

第一、世界是与神对立的。约翰说:“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约一2:15)

第二、世界是邪恶和不道德的。保罗说:“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从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弗2:2)保罗认为基督徒未信主之前的状况与“现今”的“悖逆之子”是一样的,因为他们原来是邪恶的,“随从今世的风俗,顺从空中掌权者的首领”。

第三、世界是内在而非外在的。约翰解释:“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约一2:16)其中所列的“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是人内在心灵的表现,而非外在。

第四、世界是叫人离弃神,并且恨恶属神的人。约翰说:“你们若属世界,世界必爱属自己的;只因你们不属世界,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所以世界就恨你们。你们要记念我从前对你们所说的话:‘仆人不能大于主人。’他们若逼 -/迫了我,也要逼 -/迫你们;若遵守了我的话,也要遵守你们的话。”(约15:19-20)其中的“世界”是恨恶一切属神的人,因为他们“不属世界”。“世界”则因为与神为敌,就引诱人离弃神,甚至用各种方法来逼 -/迫属神的人。[1]

从以上四点可见,圣经所指的“世界”与“世界上的事”,一方面明确“世界”的定义,使我们知道主耶稣提出基督徒“不属这个世界”的真理,另一方面明确并不是所有娱乐都是被禁止的。我们可以订下一个重要的原则:凡是娱乐,其本身不是邪恶和不道德的,不会使人与神对立,不会引致人在内心离弃神、恨恶神的,从基督徒的自由与其个人角度来说是没有不合宜的。

  三、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

若仅按照以上原则来说,可能有人会认为打扮、醉酒、吸烟、跳舞、听流行音乐、看电影、甚至打麻将、打牌、买彩票、赌博等,都是基督徒正常的娱乐与活动,是无伤大雅的。相信许多爱主的基督徒都会为此而对教会产生极大的危机感。如上文已提到,基督徒的自由并不允许放纵,也需要在圣经的原则下行事为人,才能彰显出“活祭人生”的本质。因此,我们不能以上面四点所总结的“世界观”下定论,应当结合圣经中其他基督徒行事的原则,使基督徒的生活真正成为“盐与光”的见证。

首先,从基督徒的人生目的来说,我们不能忘记一条永不更改的原则是人生的目的是荣耀神的名。这样,就可以明白凡不能荣耀神的名的行为,都是基督徒应当为神而放弃的。保罗也说:“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10:31)其次,保罗在对哥林多前书中将“知识”、“自由”与“爱心”放在哥林多教会面前,提出“爱心”的重要性。在知识方面,保罗没有否定“知识”的地位,他肯定说:“论到祭偶像之物,我们晓得我们都有知识”,但他指出爱心的地位时说:“但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爱心能造就人。”(林前8:1)他提出知识的有限时说:“若有人以为自己知道什么,按他所当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8:2)他明确指出,真知识乃是爱神,因为:“若有人爱神,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8:3)在自由方面,保罗肯定哥林多信徒在基督里有自由,但又提醒说:“只是你们要谨慎,恐怕你们这自由竟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8:9)他要求自由的基督徒要凭着爱心放弃自己的自由,免得“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8:12)保罗在对罗马的基督徒也提出说:“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什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好。”(罗14:21)最后,保罗提出一项基督徒行事为人不变的原则,即“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罗12:17)

根据以上原则,我们已明确基督徒的爱心比自由更加重要,基督徒要因荣神与爱人的缘故而放弃自己的自由。桑安柱牧师在回答“什么是基督徒的正当娱乐”时说:“基督徒应当有娱乐生活。娱乐能调剂人生,犹如盐之能调味一样。不过娱乐是为人生,人生不是为娱乐;此犹如盐之能调味,而非以盐作食物一样。有些人以为基督徒还要谈误乐,这人就不属灵。其实正当的娱乐是有益的,是人生所需的。但基督徒的正当娱乐:必合乎荣神、益己与益人三方面的条件。凡娱乐不能荣耀神的,对基督徒就不正当。同时,娱乐必求其对己无害处,如对己有害的娱乐,就失去娱乐意义了。例如有些娱乐,对他人有益,但对自己却因体格或职业或个性关系,并不相宜,且有害处,就不可选择。第三方面,还要顾到别人,就是自己所选择的,或所过的娱乐生活是否能造就人,或者绊倒人。如因我的自由叫别人的灵性有碍,我们就要舍弃己之所好,为要造就他人。”[2]

总结:尽管有不少事情在圣经中未曾明文禁止,尽管有些事情似乎作为人情事故好像无可厚非,尽管有些事情在理性思考也属无伤大雅,尽管有些事情在世人看来甚至是小题大做,但自由的基督徒却如“一台戏”活在人前。当中国古人训导“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时,基督徒不可忽略:圣经真理比明文禁止显得更为有力,人生目的比人情事故更加重要,爱心放弃比理性思考更能造就人,神的眼光比世人眼光更显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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