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宗教也就是一种文化,必然有其历史性、民族性、历史性、地域性,而更重要的则是宗教性;所以一种宗教不特与异邦的国情、人情必有其不适合之处,即在本国也不可能完全适合;因为各种宗教的教条必含有“拯救人心”和“针砭时弊”的特点,而这特点,虽为本宗教的信奉,却也为更多人所接纳,同时也还有异教起而对抗。因此,基督教对于我国国情、人情,也当然有其不适合的地方。
不过宗教不能视同一般文化,因为他具有领导并改造文化的作用,它不需要适合于任何其本身有缺点的国情。相反的,其所不适合的,可能就是它之所以需要拯救的、针砭的和改造的。
就中国国情言,数千年来的政治“平等”主义,经济“自由”制度,治家“勤俭”作风,这三者都与基督教思想融合并不冲突;但其不适合的却有两件事:一是家族“拜祖”习俗,二是宗教“多神”思想。中国的儒、道、释三教虽然都曾一度被视为国教,但实际上中国民族是信仰自由,流行多神思想,崇尚偶像膜拜;而基督教则是一神宗教,废除偶像;同时由于反对偶像,就连带不能拜祖了。可是中国的多神思想,自古就由一面拜“物”为神,一面拜“祖”为神而来,又因儒家主孝,加重了拜祖思想,影响人心最深,所以不易革除,而与基督教思想冲突了。
其实中国的拜祖思想,无形中增长了“守旧”和“复古”观念;因为即拜祖就“尊祖”,“尚古”而不思维新了。至于多神思想、偶像膜拜,无疑是宗教思想的幼稚和脆弱的表现;人生既然需要宗教,当然需要“超人”、“超物”的真神,而不能以死人、朽物为神,所以基督教的唯一真神思想,纵有些不适合中国,却正是中国所需要接纳的。
而且,若进一步说,基督教所信奉的上帝,我国古代原已信奉了的。中国古号“神州”,这个神当然不是祖先,亦非朽物。是什么神呢?说文解字笺注:“天地生万物,物有主之者曰神。”说苑修文篇:“神者,天地之本,而为万物之始也。”又如易经上说:“观天之道而四时不变,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何以天下会服呢?因为:“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书经伊训)。所以古汤帝就有:“予畏上帝,不敢不正”(书经烫誓)
至于中国人情,其被公认为正确、善良的有四事:第一、为人本“中庸”之道,第二,社交尚“道义”之风,第三,居恒守“安分守己”之训,第四、处事信“善恶有报”之说。这些人情道理总纲都与基督教教义完全符合。但不适合也有两件:一是中国人乃是“性本善”观念,而基督教则是“性本善”观念;二是中国人个个都自认是“善人”,而基督教则认为个个都是“罪人”。基督教过去在中国之所以未能发展,这可能也是一个主因;因为儒家的“人之初,性本善”思想深入人心,而“我本善人”观念原也是人之常情。
不过,这并不是根本的冲突,只是解释上的欠彻底。因为中国的人性善恶问题,原有“性善”、“性恶”、“性无善无恶”、“性可善有恶”、“性可善可恶”五种理论,如果基督教能把这五种理论予以分析、贯通,再把“原罪”观念和中国“罪”字的原始观念加以彻底解释,不难使中国人接受基督教这基本信念的。于此,我们希望今后基督徒在宣道上能够致力于这一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