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言”原文glossa意为舌、舌音、方言。中文圣经译为方言,新约计共二十六次。一为万人的方言(林前10:3),是各地方的话语;一为没有人听出来的话语(林前14:2、27),英文圣经译为Unknown Tongue(林前14:2、4、13、14、19、27)。说方言是一种恩赐(林前12:10)。“恩赐原有分别”,圣灵可以随其自己的意旨把恩赐分给各人,因此,“这人蒙圣灵赐他智慧的言语,那人也蒙这位圣灵赐他知识的言语,又有人蒙这位圣灵赐他信心,还有人蒙这位圣灵赐他医病的恩赐,又叫一人能行异能,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别诸灵,又叫一人能说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林前12:8-10)五旬节时,使徒们“按着圣灵所赐的口才,说起别国的话来”(徒2:4),他们说的可以称得上“万人的方言”,他们原是加利利人,现在呢?却能够说从里海南边的帕提亚,到里海西南的玛代以拦(现伊朗),米所波大米(现伊拉克);黑海南边的加帕多家,本都,小亚西亚,弗吕家,旁非利亚;非洲北部的埃及,吕彼亚,还有来自欧洲的罗马,地中海东部的革哩底(现干地亚),犹太和犹太东部的亚拉伯等地方的方言,使他们不得不惊讶,“各人听见门徒用众人的乡谈说话,就甚纳闷”(徒2:6)使徒行传有两次提及方言,10章46节与19章6节。10章的方言,经上说:“因听见他们说方言,称赞神为大”,他们所说的方言,既然彼得等听懂是“称赞神为大”,可见那方言还是属“别国的话”的一类。19章的方言圣经就没有较详细的陈述,因此我们无从知道,究竟是否“别国的话”还是“没有人听出来的话语”,无法决定。还有一类方言是属于“没有人听出来”的话。这一类乃是说者对神交谈,作用在造就自己,说者也许满怀高兴,满得造就,但旁人却“不知所云”,因此圣经吩咐遇见这一类的“说方言”者,必须有人翻出来,若没有人翻,就当在会中闭口(林前14:28)。被圣灵充满的人,一定要说方言吗?让我们问,说那一类方言呢?若说“别国的话”,好象截至今止,我们还没有听见;今天我们所当听见的,就是些“没有人听得出来”的话语。说方言的在那里说,旁边的人莫明其妙。就算同一个地方有几个人说方言,还是你说你的方言,我说我的方言,你不懂我的方言,我不懂你的方言,彼此无法说“阿们”。或者有人说,不管那一类方言,只要说方言就算。那么,我们可以说,圣经从没有这样的明文或者榜样,指示我们一个圣灵充满的人,一定说方言。第一、主耶稣在约但河受洗,就被圣灵充满,但主耶稣多年工作,从没有说过方言(路4:1)。第二、主耶稣应许门徒要“说新方言”(可16:17),但那里没有提到“圣灵充满”,乃是应许给“信的人”。第三、使徒行传提到“圣灵充满”计10次,除2:4节说“别国的话”外,其余如4:8、31,6:3、5,7:55,9:17,11:24,13:9、52虽然提到圣灵充满,无论第一次充满,或者以后再次充满,都没有提到“方言”。更希奇的,就是19章6节,提到“方言”,只说“圣灵降在”,第8章14至19节,有人指那段是说方言,但也只说“圣灵降在”,第10章44-48节,提到说“方言”,也只说“圣灵降在”,“浇在”,以上三段,一点跟“圣灵充满”无关。照字文直解“说方言”只是“圣灵降在”“浇在”的一种现象;“说方言”并不是圣灵充满的凭据,而是圣灵浇灌时或有的一种现象而已。(参阅笔者另著:《圣灵问题》)第四、说方言是圣灵恩赐之一(林前12:10),徒10:47也明明指出说方言是“圣灵的恩赐”,既是“恩赐”,就是圣灵“随己意分给各人的”(林前12:11),因此圣灵叫“这人……那人……又有一人……还有一人……又叫一人……又叫一人能说方言……又叫一人……”恩赐各别,功用也不同,就如身子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彼此配搭,来建立基督的肢体。“岂都是使徒吗?……岂都是行异能的吗?……岂都是说方言的吗?……”(请细想歌林多前书12章的话)。第五、林前14章,很详细地论到说方言的恩赐并非必要,对造就教会并没有多大用处,最多是向不信的人作证据。保罗说方言比众人更多,但保罗凭自己的经验却说“但在教会中,宁可用悟性说五句教导人的话,强如万句方言”(林前14:19),因此保罗劝我们“既是切慕属灵的恩赐,就当求多得造就教会的恩赐”(林前14:12)。最后我说,我们不要禁止说方言(林前14:39),但如果有人高举“说方言”,指说方言是圣灵充满的一定凭据,他就是违背圣经,只凭私意。圣经明明告诉我们:“岂就是说方言的吗?”(林前12:30)。如果有人鼓励你追求“说方言”,圣经的话才是最好的指示:“既是切慕属灵的恩赐,就当求多得造就教会的恩赐”(林前14:12),说方言不过“造就自己”而已。
圣灵充满的人,一定要说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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