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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存在,非用理论可加证明。上帝非理论的产物。上帝的伟大与无限,非有限的人类所容易了解的。人的头脑与心灵不能理解上帝时,并非证明上帝之不存在;人的头脑与心灵对于上帝略有所知时,也并非真的已了解关于上帝的一切。总之,上帝的存在,首要的是一个信仰问题,这是宗教的信仰。没有信心就不能知道上帝的存在,有信心就能看见上帝是无所不在的。同时,上帝正因其不容易被人所了解,故上帝要籍着道成肉身,耶稣基督到世上来,使人由于耶稣就可看见上帝,只有认识耶稣,对于上帝的认识和存在,就会迎刃而解了。当然,上帝是有的,但要知道上帝之有,必须由正路去找,否则误如歧途,是不会找到上帝的。上帝是灵,人若以诚以灵与上帝相交,人就会知道上帝的存在,是非常真实与亲切的了。圣经说:“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的心里,因为已经给他们显明”(罗1:19)。又说“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籍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委”(罗1:20)。以上两节圣经,指出上帝的存在,有内证和外证两种。外证就是籍着神的创造。大至宇宙,小至原子与电子,无不证明造物之工。至于内证方面:人有宗教观念,知道有神;人有良心,有道德观念,有永生的企求,在人的心灵深处,无不觉得有上帝的存在。人若违反天良行事,就受无形的制裁,恐惧不安。凭良心说,人是知道有上帝的,不需要用什么证明了以后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