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圣经所言,上帝创造人类时,人类的确是良善的,与上帝的形象相似(“形象”二字系德行所言,参阅以弗所书24节),具有上帝之真理、仁义、与圣洁,与上帝有美满之关系。但是,人类终因误用自由意志而陷入罪恶之中,而且越陷越深,不能自拔。上帝原欲人类用其自由意志遵守神的圣善旨意,因而获得真正的幸福。但是人类竟在相反的一面,误用其自由意志,违反了上帝的旨意,落在痛苦的深渊里。或曰,上帝既然知道人类要误用其自由意志,为何将它赋于人类?如果人类没有自由意志,岂不可以免去这些麻烦么?但是,没有自由意志就失去了人格的意义,只像机械人而已,人的价值贬落无遗。上帝决不愿创造这样的人类。换句话说,这样的创造在上帝的伟大标准之下,是神所不为的。上帝的途径是让人经过罪恶的试探,而完成其最高之创造,是那些能运用其自由意志而遵守上帝圣善旨意的人。
上帝如果是纯善的,所造的人应该是纯善的,为何会犯罪?
释放双眼,带上耳机,听听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