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礼是全身浸入水内,洗礼只拿一点水灌注在头上。浸礼和洗礼是根据主耶稣的教训:“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信而受洗的就必得救。”(可16:15-16)当五旬节时使徒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须受所赐的圣灵。”(徒2:38)但怎样施洗呢?有的教会主张浸洗,有的教会却用洗礼。
究竟浸礼对呢还是洗礼对呢?我想最好还是让历史答复我们。
《基督教会史》(华尔克著,谢受灵译)第142页:“说到施洗所取的形式,大约最初是用浸礼,或半身浸入水中,这种见解自然是由于罗6和西2:12。┉┉关于这事最详细的证据记在遗训:“奉父子圣灵的名在流水山中施洗;但是,设若没有流水,用别样的水施洗亦可;设若不能在冷水中受洗,也可以用温水。假如水不够用,那么只拿一点水奉父子圣灵的名,三次灌注在头上也可。”
根据上文,可见当初教会所用的乃是浸礼,在不得已的时候,才用一点水灌注在头上。
使徒遗训是写在主后115年,该书所说的,给我们看清楚初期教会并没有实行过。历史上第一个受灌注水礼的乃是北非Novatian,他在主后二百五十年,因患病很重,不能受浸,乃用浇水礼。(见赖崇理著《新约教会》)
可是今天的教会却没有浸礼和洗礼两种不同的形式。浸礼的人主张说:“我们应当受浸,因为这是圣经最初的榜样,我们不应该把它简化;洗礼的人说,这只是外面的礼仪罢了,如果你的生命没有实质的改变,多浸几次也没有用处。”
大家辩论纷纷,几百年来仍无法解决。照笔者的意见,你如果能够浸,何妨更多的顺服?,接受浸礼。如果你有什么理由无法受浸,同时你的良心觉得平安,那么灌注也可以。因为“水”并不能叫我们得救。十字架强盗并没有受浸,今天公谊会和救世军的会友不浸也不洗,我们深信他们如果实实在在接受耶稣做他的救主,他们一样是个得救的人。因此,为着人的软弱,我们还是少为这事辩论。不要为着礼仪,妨碍教会间彼此合作,乃要彼此体贴,互相尊重,向着教会大的目标——荣神益人,同心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