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违神犯罪的后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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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人违神犯罪的后果是什么?谁能拯救世上的罪人?

 答:不言而喻,人违神而犯罪的后果就是受神的惩罚!

从属世角度看,古今中外,凡触犯国家法律者,皆要受到国家权力的制裁;从属灵角度看,人若故意不认识或违背创造宇宙的神,而拜偶像、行不义、愚妄怠慢、不思悔改,当更应受到宇宙主宰、公义之神的惩罚。此乃天经地义!

圣经上说:“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我耶和华是鉴察人心、试验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结果报应他。”(耶17:9-10)“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情理的事;装满了各样的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罗1:28-32)这样,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唯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罗2:6-8)《启示录》中更具体地描写了末日审判的景象:“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宗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没有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20:11-15)众所周知,人类自从始祖犯罪堕落后,便在灵性上死于罪恶之中。由于人类原罪孽根性的潜藏与遗传,导致“世人都犯了罪”(罗3:23),世上“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3:10;参诗14:3;传7:20)“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罗3:20)人类学、社会学甚至每个人的切身经历,无不证实了这一点!

既然如此,那么谁能拯救我们于罪恶之中呢?

其实,关于灵魂的救恩,神在旧约中就早已启示给先知(彼前1:10-12),新约中又通过使徒传给了外邦人(徒28:28)。这奇妙完美的救恩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那伟大的救赎之恩!

神是怜悯、拯救我们的神(弗2:4-5;多3:5),“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道成肉身的主耶稣基督就是专行神的旨意(约6:38)、引进永义(但9:24)、成全旧约(太5:17),使神的儿女脱离律法的诅咒,不再因无力完全实行律法而被定罪。道成肉身的主耶稣基督就是“世上的光”(约1:9,9:5),“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14:6),是祂赐于神的儿女有永生的生命(约10:10、28)。主耶稣基督曾郑重地向世人宣告:“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19:10)“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太9:6)“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11:25-26)所以使徒保罗如此证道:“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他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到了时候,这事必证明出来。”(提前2:5-6)使徒彼得曾被圣灵充满时颂扬主基督说:“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这就告诉我们:如今世上的罪人,只要依靠神的拣选并信靠主耶稣基督十字架上那大爱大能的恩典(太19:26;约3:16,6:37;罗3:25,5:8;林前1:18;林后5:21;弗1:4;提前1:15),就一定能从罪恶之中被彻底拯救出来。此乃圣经启示我们的伟大真理!

注:选自《基督徒信仰答疑》江苏省基督教两会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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