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的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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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的权柄.

  哥林多前书9章20-23节:“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没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没有律法的人,为要得没有律法的人。其实我在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

  使徒保罗在论到主的工人应当享有的个人正当权利时,他说,我们都要围绕着一个中心:“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林前9:23)
  使徒保罗首先谈到,他作为使徒有权利享受生活中物质上的供给。为此,他给出了两个他作为使徒的证明,一是在大马色的路上,主耶稣基督曾向他显现;二是因着他在哥林多传道,哥林多人才接受了福音成为神的儿女,这两个事实足以说明他使徒的身份,因此他有权利靠着福音养生。另外,还因为无论是彼得还是其他使徒,都是靠着福音养生,这也是神所命定的。但使徒保罗接着又谈到,但他却为主的圣工奔波劳碌,分文不取,衣食住行完全不依靠劳碌应得的回馈,就是哥林多的信徒给他,他也不要(参林前9:1-15)。
  使徒保罗在哥林多从播撒福音的种子,到教会一点点成形,住了整整18个月,离开后还不断地对哥林多教会给予关心,写信差遣别的使徒去那里解决问题。他奔波劳碌,操心费力,一分工钱也没有,他也没有向哥林多信徒要求肉身生活所需要的东西。后来使徒保罗的眼睛几乎失明,写字都写得很大,在监狱里也让别人替他写信。一个主的仆人,为了侍奉神,为了拯救人的灵魂,放弃了自己的权利,白天传道牧养哥林多的信徒,夜间在昏暗的小油灯下织帐篷,以供给自己衣食住行,也帮助其他生活上有困难的使徒,并且为哥林多信徒昼夜流泪祈祷,盼望他们在主里的生命从婴孩逐渐长大成熟。
  是什么力量使一个人能够在那么长的时间里心甘情愿地做这些,并且称之为喜乐、荣耀和冠冕呢?一个字——爱。摩根曾经说:“为爱放下权利”。那么,究竟什么是爱?我们会觉得爱是一种施予,也代表一种喜爱,藉着暗示或以言语表达出与对方亲近的意愿。可是,当我们看到使徒保罗的爱,我们深感自己内心的那种爱实在无法与之相提并论。使徒保罗是用自己的生命爱人,宁可自身受亏损。
  下面我们就来分享使徒保罗在牧养信徒的过程中,如何放下自己应当享受的权利,来完成神所托付的使命;又如何放下作为使徒当享有的自由,愿意在一个受限制、受捆绑、受约束的环境中作工度日,传扬福音。使徒保罗做事有两个原则:
  原则一:为爱放弃自己当有的权利
  当基督徒对某件事持不同见解时,在不涉及人的品德和道德的前提下,使徒保罗是怎么做的呢?他完完全全考虑对方的利益,顾全大局,他认为自由必须受到爱心的规范。他说:如果食用献过祭的肉,会使我的弟兄跌倒,那么我宁可一辈子不吃肉。这是他在饮食方面甘愿使自己受限制,好使对此尚未有清楚认识的人不至于跌倒。食用祭偶像之物算不得什么,这是神所许可的。但是当弟兄们还难以把握这个真理的时候,使徒保罗就站在信仰的这个层面上,与他们一同不吃肉。
  其实使徒保罗清楚地知道天地万物都是神创造的,也都是神所祝福的,只要人怀着感恩的心吃,食物不会污秽人的灵魂。因为被献祭的偶像,不过是石头、木头、金属而已,不会说话,不能走动,没有任何灵性。把肉放在它的面前,肉也不会产生什么变化;再拿到市场上去卖,人买回来吃时,肉还是原来的肉,不会有什么变化。使徒保罗凭着信心,认定这是神所允许的。我们怀着感恩的心吃,并不犯罪,不会得罪神。可是有一些信徒,原来是拜偶像的,他们认为肉放在偶像的台前,再拿来吃,会与所拜的偶像产生联合,这就是他们的一种敬拜。他们认为,在他们的里面,这个肉藉着这种仪式产生了变化。信主以后,这种阴影和影响还没有完全从他们身上除去,他们内心还是疑惑。使徒保罗说,在这样的人面前,你千万不要影响他,让他再疑惑,在他对这个真理还不清楚的情况下,不要因着你而使他糊里糊涂地吃下这肉,然后心中痛苦。
  使徒保罗在这样的人面前就俯就他。一个人做事,不仅要考虑自己的行为在理论上是否正确,也应当考虑到是否使别人心中生出疑惑或论断;别人听到你的言语、看到你的行为,会不会感到不适应、诧异,甚至难以接受,不能理解。有时候,你不一定是错的,相反,你可能是正确的,那你也要顾念到信心软弱的人。使徒保罗就是这样做的。虽然自从他信主作了使徒以后,对圣经真理、对耶稣基督直接启示的见解和亮光有着深刻、独到的认识,对生活中的事情非常清楚,分寸也把握得很好,他完全可以将在主面前所领受的真理运用到自己的生活中。可是保罗想到,他所领受的,其他人不一定也能够领受。如果他按照自己所领受的去做,让其他人感到不舒服而给他的行动画一个问号,在这种情况下,使徒保罗说:主的仆人,为了主的工作和爱人的缘故,应当对自己的行为加以约束。这就是作为主的仆人工作的原则。
  有这样一位盲人牧师,他在一个盲人教会里牧养信徒。他非常爱主,信徒也非常喜欢他。一次有人告诉他:“牧师,有一个好消息,有一个人愿意为你捐献眼角膜,你如果能看见了,再为主作工岂不是更好吗!”牧师想了想说:我不想接受。我愿意在看不见的弟兄中间和他们一样,我不愿意恢复了视力,却和他们不一样。如果我看见了,就不能体会他们的生活方式和难处。也许会有一些刚刚信主的人,他们会因此羡慕我,但他们的心里会酸楚。
  弟兄姊妹,这样的感受只是人里面微小的变化,难以用言语表达。可是使徒保罗因着爱,就能察觉到这样的感受。我想,一个有伟大思想、里面非常洁净的人,才能体会得这样深刻,才能有悟性理解真理和深邃的圣经知识。如果我们的爱只浮在表面上,只停留在没有信主之前的那种层次上,我们就永远也不会理解保罗为什么能高高兴兴地做这些事,也永远不会理解那些有需要的人就像小孩子一样,需要成熟者给他们提供成长的空间。如果我们是成熟的人,就不要使他们看到我们的言行有多么属灵,形象有多么高大,让他们觉得自己这一辈子也无法献上像我们那样的祷告,像我们这样在主的面前日渐长进、羽翼丰满。如果我们给别人留下这样的外在印象,就会使他们软弱。你要俯就他。什么是俯就呢?当你在信仰上的成熟度确实高于他,就要将自己降低到他的程度,和他站在一起,鼓励他说:没有关系,我当初信主的时候还不如你呢!我们一同来走信仰之路吧!这样才能使他更有信心。
  你要使他看到前面的光明,这样才是真正爱人的灵魂。使徒保罗就是这样做的,他无论在身份上还是在知识上都超过众人。可是他在生活中与人相处时,却把自己降到和有需要的人同等的层次,与他们交谈,一同来思考问题。
  我们在教会里,也会遇到好多对事物持不同见解的人。我们的性格、社会背景、看问题的角度在信主之前已经形成,遇到事情不可能都抱有同样的观点。我们若是成熟、刚强的人,就能担待那些软弱和弱小的人,顾及他们的想法和感受。
  保罗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他不是糊里糊涂迁就别人而使自己受痛苦,他这样做有一个非常明确的目的,就是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他希望这些人将来和他一同站在基督的台前时,也能和他同得赏赐。弟兄姊妹,有的时候我们在信仰中表现出自私的想法。有些人信主以后,只想到自己不犯罪,将来能顺利进天国,不至于被关在门外就行了。可是按照使徒保罗的原则,一个心中想着别人的人,才能真正在神的国里有份。这是使徒保罗行事的一个原则:为爱放下权利。
  原则二:向什么样的人,就作什么样的人
  使徒保罗说,当我凭着自己的认识使基督的工作受到阻碍的时候,我会选择“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林前9:22)。在认识耶稣基督以后,使徒保罗对圣经的真理有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并且他清楚,人得救不是凭着外在的仪式,不是靠着恪守规条,而是内在的生命发生变化,与神建立一种永远也割不断的关系。他的生命属于神,他的永恒属于天国。虽然保罗知道人得救是这样的方式,可是在生活在律法以下的犹太人面前,他却放下这样深刻的认识,降卑到和他们的信仰程度相同的层次上,以他们思考、理解问题的方式,按照他们的接受能力,决定自己在他们面前如何行动。
  使徒行传中有这样一件事:在路司得那个地方,使徒保罗看到一个非常好的、神所预备的同工提摩太。他带着提摩太一同在教会里做事,意在培养他。本来保罗知道受不受割礼全无功效,要紧的是作一个新造的人(参加6:15),可是他却让提摩太受了割礼,因为提摩太的父亲是希腊人,在犹太人眼里是外邦人,将来提摩太要在犹太的基督徒面前开展工作,如果他不按着犹太人的规矩受割礼,他们可能会不接纳他,会不听他所传的道。所以保罗要用这种方式,使提摩太和那些将来他要接触的犹太基督徒之间首先建立起一种有亲切感的、家人般的关系。
  使徒保罗自己也是这样。有一次他到耶路撒冷送外邦信徒的奉献款,正好那里有4个犹太基督徒许愿要守一个洁净的礼,使徒保罗为了免除犹太人对他的不实传言在为律法热心的信徒中间引起争论,就和那4个人一起行了洁净的礼,并且为那4个人缴了守洁净礼的费用。
  像保罗这样清楚真理的使徒,却不忽略每一件小事,都按着信徒所能接受的程度和理解力做事,在他们中间这样生活、工作,限制自己本应该享受的行动自由。使徒保罗不是一个做事畏首畏尾、瞻前顾后的人,他在神的面前传道有激情、有热情,非常直率,毫不掩饰自己,却能够在那些软弱人的面前处处谨慎,甘心约束自己,无论在生活、工作还是见解上都能降卑到当事人的层面,体会他们的心理接受程度,与他们一同走信仰的道路。使徒保罗能够真正付出爱,他所爱的人是那些在常人眼中不可爱的人。一些信徒听信了别人对保罗的毁谤,说他传道是为了谋生,动机不纯。所以使徒保罗就干脆不接受哥林多教会的馈赠。他为了这些人舍己,为了这些人宁可健康受损,眼睛渐渐看不到了。这是一种何等的大爱!
  我想到了主耶稣基督的爱。圣经里说:“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7-8)主耶稣同样是为了那些有私欲、愚昧、执迷不悟、不可爱的人,献上了自己所有的一切,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爱?他为什么能有力量?可能我们做了一次、两次就受不了了,觉得自己无法承担了。可是使徒保罗说,如果一辈子让我这么做,我就一辈子这样做,在什么样的人中间我就作什么样的人,在不能够理解我们信仰的人中间,难道我们就不可以融入到他们之中去吗?
  有人说,信主以后,他与不信主的亲友再没法来往了,因为觉得他们很自私,说话、做事,他都无法接受,他现在就完全在神的家里和弟兄姊妹交往。
  弟兄姊妹,对照保罗,我们会为自己这样幼稚的做法感到非常惭愧。使徒保罗说:“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林前9:22)他的原则是:“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林前9:22)为了主的工作的缘故,要为主得这些人的灵魂。弟兄姊妹,我们在自己的生活中是如何做的呢?我们是不是也应当考虑那些还没有信主的亲友和与我们交往的人,考虑到他们对我们的看法以及我们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呢?我们这样做,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神的工作,更进一步说是为拯救人的灵魂。当你有了这样的爱时,你会珍惜每一个灵魂,爱使你有了如何与人交往的智慧。有些没有信主的人说基督徒很古板,脖子很僵硬,看似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样子。为什么会这个样子呢?其实这不是神让我们活出来的样式。如果我们缺乏喜乐,对人缺少爱,没有信主的人看不到你在耶稣基督面前所得的益处,看不到你的变化,我们如何能见证耶稣基督的形像呢?
  弟兄姊妹,天国的特征是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我们要融入到人群中,融入到没有信主的人中,体会他们的心理,他们为什么还没有来到神的面前?有的时候,遇到挫折,我们会灰心,我也灰心过。有的弟兄姊妹说,我怎么做,我的丈夫也不行;我怎么说,我的邻居也不行。一个人做事如果有明确的目的和方向,就没有“不行”这两个字。正如使徒保罗做事有一个明确的方向:“我们的盼望和喜乐并所夸的冠冕是什么呢?岂不是我们主耶稣来的时候,你们在他面前站立得住吗?因为你们就是我们的荣耀、我们的喜乐。”(帖前2:19-20)弟兄姊妹,如果你我有这样的目标,像保罗一样爱人,我们就不会觉得自己“不行”。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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