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 事 都 不 可 亏 欠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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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 事 都 不 可 亏 欠 人

读经:

   “所以你在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马太福音五章二十三至二十六节)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罗马书十三章八节)
   “神啊,求你按你的慈爱怜恤我,按你丰盛的慈悲涂抹我的过犯。求你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并洁除我的罪。因为我知道我的过犯,我的罪常在面前。我向你犯罪,唯独得罪了你。……”(诗篇五十一篇一至四节)。这是大卫认罪的祷告,我们从其中认识了一个事实,人所犯的罪,都是向着神,不管是什么罪,都是与神过不去直接得罪神的。感谢神,他有怜悯为我们存留,我们若向他认自己的罪,他要按他的信实和公义来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的的不义,恢复我们和他的交通,这是我们真实的经历。

  有一位弟兄提出这样的一个问题,他说:“某次我犯了罪,我也向神认了罪,但是我与神的交通还是不正常,起初我以为是感觉,但后来我知道实在不是感觉,而是真真实实的交而不通畅。神既然应许过一定赦免,为什么我还得不着赦免呢?”原来这位弟兄所犯的罪,不是他个人与神中间的事,还牵连到别人的关系上,所以他的罪在神面前是赦免了,神应许说过他一定赦免,赦免是没有疑问的了。神赦免了,交通应当是可以恢复了,但是在人中间的结还没有解开,因此在交通上还有一点阻滞。

一、凡事都不可亏欠人

  神要让他的儿女们晓得,我们不光是要在神面前不出事,也要在人中间不出事。“使你们无可指摘,诚实无伪,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作神无瑕庇的儿女。”(腓立比书二章十五节)。与人在犯罪上出事,就有了暇疵,就因着这一点瑕疵,与神的交通虽不至停止,但却不能畅通,有阻塞。

  神要我们在他面前过得去也在人中间过得去,他明显的给我们一个吩咐,“凡事都不可亏欠人”。亏欠人的事在神眼中是不对的。亏欠就是叫别人因我而受的损害,或者是感情上受损害,或者是事情上受损害,或者是物质上受损害。不管是那一种损害,都是一个亏欠。我亏欠了人,就是我得罪了人。得罪了神要向神认罪,得罪了人也得与人有解决。

  主在地上的时候,向人讲到人与人的关系说,人若是得罪了人,这人若想他向神所献的蒙神悦纳,他必须先去与人和好,不然的话,他所献的是白献了,神并不悦纳。又说,人若是在物质上亏欠了别人,这人一定要完全解决这个亏欠,不然的话,他是不可能得释放的。主的话说得很严厉,“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主是这样清楚的指出来,人要蒙神的祝福,不单要和神有好的关系,也要和人有好的关系。我要是得罪了人,就得向人赔罪,请求饶恕。我若是在物质上亏欠了人,就得交还给人,或者是赔偿给人。这是主指定给我们的方法。不要想向神就要严肃些,向人就可以随便些。不能,不解决对人的亏欠,我们的交通还是受捆绑的。

二、赔罪

  得罪神就向神认罪,得罪人就向人赔罪。认罪是向着神,赔罪是向着人。

  不管我们是在言语上开罪了人,或是在行动上得罪了人,这都叫我们与神的交通受阻碍。要除去这个阻碍,就要诚诚实实的向人赔罪。认罪和赔罪都该有严肃的态度。在赔罪这一件事上,我们心里常有一个难处,好像觉得太难为情的样子。有一个弟兄说:“我宁愿向神认罪十次,也不愿向人赔罪一次。”真的,我们都觉得向神认罪好作,也容易作得到,向人赔罪就难作,不容易作得到。这是我们天性里的败坏,因为我们爱面子。面对面的向人说:“我得罪了你,请饶恕我。”多难为情哩!但是谁叫你得罪人呢,当别人接受你得罪的时候,人家心里所受的伤又何曾好过呢!不赔罪,真实受损害的还是自己,心灵所受的捆绑是够利害的。

   1、 真实的赔罪

  要赔罪就得正正式式的赔罪;不要拖泥带水的赔罪,有些人赔罪,与其说是赔罪,倒不如说他们是绕一个圈子去责备人。他们是这样的向人赔罪,“某人呀,我在某件事上得罪你,请你饶恕我。不过,若不是你先作了什么什么事激恼了我,我是不会得罪你的。”这那里是赔罪呢?或者说:“若不是我受了某人的气,无处发泄,正好并到你,我就不会在言语上项撞你的,请你原谅。”这是推卸责任,不能说是赔罪。赔罪的人是要看见自己得罪了人的事,却不是看见自己的理由,不然的话,十次赔罪也没有解掉心灵的捆绑。一位弟兄向别一个弟兄赔罪,过了不久,为着那一件事,又向那弟兄赔罪,又再为那件事赔罪,那弟兄说:“我已经饶恕了你,我也把那件事忘掉了。”但是那向人赔罪的弟兄说:“我向你赔了罪,回去以后,我觉我不是赔罪,是在为自己辩护,心里不平安,所以再向你赔罪,请求你饶恕。”罪是赔过了,但捆绑还是停在那里。这是比较特别的一个例子,但已经叫我们看见了,赔罪就是实实在在的向人清理自己的亏欠。别人对你的亏欠,你不要自己作审判官,神既然会催迫你赔罪,也一样的催他向你赔罪,你只要清理你亏欠人的事就好了。

   2、不要顾面子

  顾存自己的面子,是赔罪的一个大阻碍。我们还是要说这样的话,求主使我们宝贝在他面前得释放,过于宝贝我们脸上的光彩。在上海有一位老年的弟兄,在一件事上得罪了自己的儿子,他已经向神认了罪,里面也清楚要向儿子赔罪,但是难堪得很,他很不愿意。圣灵一再光照,他还是不肯。他想自己是父亲,怎好向儿子赔罪呢!他不肯赔罪,里面就一直受捆绑。父子的感情也沉闷得很,儿子的心里也在怨恨着父亲。到了一个晚上,这位年老的弟兄实在放不过心里的沉重,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他结果是下了决心,不给面子留地步,要去向儿子赔罪。他连忙起床,跑到儿子的房间去,请求儿子饶恕。这弟兄老泪纵横,他的儿子也在掉眼泪,两个人抱在一起,彼此认罪,请求饶恕。他们眼泪乾了的时候,父子的感情和好逾昔,在神面前心灵的捆绑也脱落了。

  平辈之间,或是辈份低的向辈份高的赔罪,还比较容易些。辈份高的人向辈份低的赔罪就太难了,尤其是我们中国人的伦理观念,更不允许这样作。但是在神面前,罪就是罪,亏欠就是亏欠。不管是尊卑或是老幼,犯了罪就该认罪,亏欠了人就该清理。在上海又有这样的一件事,一位牧师得罪了一位信徒。他知道赔罪,但是碍于“牧师的身份”,他想不了了之。但是不行,每当他跪下来祷告,就好像看见那位信徒在他眼前,他祷告不下去。结果他受不了,还是叫自己降低,去向那位信徒赔罪。世界的人很爱面子,信主的人若也要爱面子,就不要犯罪,不要亏欠人,不然,面子定规要扯下来的。

   3、赔罪的范围

  原则上,得罪了人就要赔罪,但是有一些情形是例外。虽然是例外,不要去赔罪,但人若真有赔罪的心,神也一样的除去我们的捆绑。在底下提出一些原则作参考,使我们清楚在什么情形下不要赔罪。

  (1)别人根本不知道的事,就不要赔罪,免得留下一些不必要的破口。比方说,我心里恼怒一个弟兄,但那弟兄根本不知道我恼恨他。等到有一天,我受了光照,我向神认了罪。在这种情形下,就不必向弟兄赔罪。恐怕赔罪了,有时反会叫弟兄心里软弱,这就不好了。

  (2)赔罪的结果会损害到第三者的事,在这种情形下,就不要固执地去赔罪。比方说,你和一个有丈夫的妇人有了不正当的友谊关系,她的丈夫却不知道。虽然还没有落到犯罪的境地,但终究是不合宜的事。神给你管教,你认罪了,神赦免了你。你想到这种“友谊”实在亏你了她的丈夫,这实在是个利害的亏欠,但千万不要向她丈夫赔罪,因为这一来,也许会叫一个家庭拆散,叫一些无辜的小孩受折磨。这不是说逃避赔罪,因为赔罪的结果会损害到其他的人,我们就不得不在爱心的原则上去衡量一下。

  (3)不能替别人赔罪,各人自己担当自己的事。主替我们担当罪,是神格外的恩典,我们却不能这样去作代替,因为我们没有“无罪”的资格。没有一个人可以替别人认罪,也没有一个人可以替别人赔罪。在旧约献祭的事上,我们看到献赎罪祭的人一定要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按手是表明联合,表明祭牲就是他本人去受罪的处理。赎愆祭也是一样。虽然利未记第五和第六章的赎愆祭没有提到按手在祭牲上,但从第七章七节里看,『赎罪祭怎样,赎愆祭也是怎样。两个祭是一个条例。”赎愆祭也是要按手的,也就是说信徒犯了罪,罪的解决必须是本人直接去作。比方说,你和几个人一起犯罪,神对付你的时候,你认罪就认你的一份,赔罪是赔你的一份。你不必替人认罪或赔罪,你就是替别人认罪或赔罪,也不会带出结果来。

   三、交还或赔偿

   “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一文钱是顶小的事,但不因为是顶小的事,我们就可以轻轻的放过它。主说这话的意思,明明是指出,人若在物质上亏欠了别人,他一定要偿还给别人,不偿还就要在心灵上出事情。路加福音十九章一至十节里,撒该接受了主,立刻他就看见自己亏欠了人,他要偿还。他说:“主啊,…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在物质上亏欠了人,就一定要用物质去偿还,不能赔赔罪就算数,主是一直藉着赔罪与偿还来教导我们,犯罪与亏欠人永远是损失,一点不会给人占便宜。

   1、一定要偿还

  我们人的天性里有一个极大的败坏,就是喜欢占便宜,神却明明的吩咐说:“凡事都不可亏欠人”,就是不叫人去占别人的便宜。有意去占别人的便宜是不对,就算是无意的占了便宜也一样是不对,神在你里面给你看见你亏欠人了,你就无话可说。比方说,你乘公共汽车,车上人很挤,你还没有买到车票,你就要下车了。以前你没有信主,你很开心,因为坐了车子不用买票。现在信了主,情形不对了,开心不来,你要辩护说:“我不是不愿买票,是售票员没有向我卖呀。”但辩护也不行,神就是给你看见,你亏欠了人,等到你定规说:“是的,我真是亏欠了人,下次乘车,我要补买车票。”好,这样你就能再开心了。

  在神面前,我们有基督流血的事替我们作挽回,所以我们得救以前的事,不必我们自己去清理。但是在人面前,神没有代替我们去清理,因此我们必须自己去清理,得救前与得救后亏欠人的事都要自己清理,使我们有无亏的良心。一面是为了在人面前作见证,一面是不叫属灵的交通有阻滞,所以是亏欠就要偿还。

  借用了人家的东西,用完了就马上还给人。损坏了别人的东西就赔偿。不问自取的东西,不单要还,并且还要认罪和赔罪。有人借了别人的书看,看完了却懒得送回去,这是亏欠。有人借了别人的钱,根本就不打算还,没有钱的时候固然不还,就是有钱的时候也不还,这是亏欠。应该替人作的却不替人作是亏欠,应该给人的却留下不给也是亏欠。“若有人犯罪,干犯了耶和华,在邻舍交付他的物上,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诡诈,或是抢夺了人的财物,或是欺压邻舍,或是在检了遗失的物上行了诡诈,说谎起誓。…他既…有了过犯,就要归还他所抢夺的,或是因欺压所得的,或是人交付他的,或是人遗失他所检的物,或是他因什么物起了假誓,就要如数归还。另外加上五份之一。”(利未记六章二至五节)。亏欠了人就一定要偿还。在旧约的时候是这样,在新约的时候这个原则也没有改变。

   2、没有能力偿还

  有些物质的亏欠很大,我们一时没有能力还,怎么办呢?现在虽然偿还不出来,但是要偿还亏欠的心一定要有。千万不要想,既然还不来,拉倒就算了。不能这样的,现今没有能力,也要定规将来有能力时就偿还。在这种情形下,就当跑去找到受亏欠的人,对他承认亏欠,并对他说:“现在我没有力量偿还,等到我一有办法,我立即还你。”这不是应付人,也不是贿赂自己的良心。向人承诺了,就要尽力完成承诺,除掉自己的亏欠。

   3、没法偿还给当事人

  我们认识自己亏欠了人,要偿还,但是不知道那人在那里;或者他已经死了,这样又要怎么办呢?在旧约民数记五章五至八节里,“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晓谕以色列民说,无论男女,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以至干犯和华,那人就有了罪。他要承认所犯的罪,将所亏负人的,如数赔还。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归于所亏欠的人。那人若没有亲属可受所赔还的,那所赔还的就要归与服事耶和华的祭司。”根据这个原则,我们可以偿还给他的直系亲属。若这个也找不到,那就可以交给教会,或者自己定规,把所该偿还的送给有困难的信徒。总的一句话说,你亏欠了人的,就是你不该得的,你就不要留在你那里,叫你永远背负一个亏欠。

  末了,要给大家指出,一切成为亏欠的事,都是和罪有关系的。罪或亏欠都是叫人受损的。在旧约时,偿还要另加五分一,新约的撒该却赔四倍。因此,我们在神面前要逃避犯罪,在人中间不要亏欠人。我们该时该求主保守我们,在神和人面前都是洁净的,如同主是洁净的一样。“因为经上记着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彼得前书一章十六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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