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的基督徒生活:住在祂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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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基督徒生活:住在祂里面

我们虽然对于这个问题,已经费了不少的时间,但是我还要说一件事,可以帮助我们更清楚一点。圣经曾多次说到,我们实在已经死了,但是却从未说过,我们在我们里面死了。如果我们要在我们里面,找到死了的事实,就必归于徒然,因为那不是我们能够找到死的地方。我们不是在我们里面死了,乃是在基督里面死了。我们与祂同钉十字架,乃是因为我们是在祂里面。

主耶稣说:“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约十五4原文)对于这些话我们都很熟悉。现在让我们来思想这些话。首先它再次提醒我们,进入基督里面,绝对无需自己的挣扎和努力。主耶稣没有告诉我们要进到祂里面,因为我们就在祂里面。但是祂却告诉我们,要停留在那里,就是停留在我们被安置的地方。把我们放在基督里面,是神自己的作为,在我们这一面,就是要住在祂里面。

不只这样,这节圣经还为我们立下了一个神圣的原则,就是说,神是在基督里作成了一切,并不是在我们个人里。首先,神的儿子包罗万有的死,与包罗万有的复活,已经在我们以外完满并最终的成就了。基督的这个历史将要成为基督徒的经历。在祂以外,我们没有属灵的经历。圣经告诉我们,我们“与祂”同钉十字架,神使我们在祂里面复活,坐在天上,我们在祂里面得了丰盛(罗六6;弗二5-6;西二10)。这些并不是有待在我们里面完成的事(自然这些经历需要我们进入),这些是已经完成的,是藉着与祂联合完成的。

神在祂恩典的旨意里所完成的,就是将我们包括在基督里。所以神在基督身上作的时候,也已经作在基督徒的身上。当祂对付元首的时候,也已经对付了所有的肢体。如果我们以为我们可以离开祂,而在自己里面单独的经历属灵的生命,我们就完全错了。在圣经里面,我们找不出像这样的基督徒经历。神无意要我们得到绝对个人的经历,祂也不愿意替你和我完成这样的事。基督徒一切的属灵经历,已经在基督里成就了。基督已经经历了。我们所谓的我们的经历,只不过是我们进入祂的历史与祂的经历而已。

如果一棵葡萄树的一根枝子要结出红皮的葡萄,而另一根要结出绿皮的葡萄,又有一根要结出紫皮的葡萄,每一根枝子都要结出它自己的葡萄,完全不管葡萄树,那真是旷世奇闻了。这自然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可思议的。枝子的性质是由葡萄树决定的。然而有些基督徒却追求各种的经历。他们以为钉十字架是一件事,复活是一件事,升天又是一件事,他们从来不想一想,所有的一切都包括在主的身上。只有当主开启我们的眼睛,使我们看见祂就是这一切,我们才有真的经历。所有真实的属灵经历,都是说出我们发现了在基督里的事实,并且已经进入那些事实。凡不是从祂那里这样得着的,都是一些转眼就会消失的经历。“赞美主,我已经在基督里面发现那个经历;那经历已经成为我的了!主啊,我所以具有它,因为它是在祢里面。”我们要认识基督的事实乃是我们经历的基础,这是一件大事!

所以神带领我们的基本原则,并不是给我们一些什么东西。祂不是带我们经过一些事情,结果就把一些东西放在我们里面,使我们可以称之为我们的经历。神并不是在我们里面完成了什么事,以致我们能说:“我在三月间与基督同死了。”或者说:“我在一九三七年一月一日从死里复活了。”甚或说:“上礼拜三,我祈求一个确定的经历,我已经得到了。”不,事情不是那样的。在这恩典的年代里,我们不再以经历的本身作为我们寻求的对象。我们不要让时间在这里控制我们的思想。

有人要说,那么许多人所经历的转机,又怎么说呢?不错,不少人在他们的一生中经过了一些真实的转机。就如,穆勒弟兄能俯伏在地说,有这么一天,“穆勒死了。”这又怎么说呢?请记得,我不是否定在我们所经历过的属灵经历中,有它的实际;也不是不承认,神在我们与祂同行时,所带给我们那些转机的重要性。相反的,我曾经着重的说到,在我们的生活中,需要有确定的转机。但是现在我所注意的点,乃是神并不给个人有个人的经历。所有各人的经历,只不过是进入神所已经作成的事实。这就是在时间里,经历永远的事实。基督的历史成为我们的经历,和我们属灵的历史;我们并没有一个与祂分开单独的历史。关于我们的一切工作,神不是在我们里面作的,祂乃是在基督里作的。除了祂在基督里所作成的工作以外,祂从来不在个人里面工作。甚至永远的生命也不是单独给我们的。“这生命也是在祂儿子里面,人有神的儿子就有生命。”神在祂的儿子里面已经作了一切,祂已经将我们包括在祂儿子里面,所以我们是被联于基督,而成为基督的一部分。

以上所说的一切,重点是说,我们若能在坚定的信心里说:“神已经把我放在基督里,因此凡对于基督是真实的,对于我也是真实的,我要住在祂里面。”这个信心有非常实际的价值。撒但常常设法要使我们出来,把我们留在外面。牠要劝服我们,使我们认为我们是在外面,并且藉着引诱、失败、痛苦、试探,使我们的确觉得我们是在基督的外面。这时候我们的第一个思想常常是这样:如果我们是在基督里,我们就不应该有这光景。因此,凭着我们现在的感觉来判断,我们一定不在祂的里面。所以我们开始祷告说:“主啊,求祢将我放到基督的里面。”不!神的命令是要我们住在基督里,这是拯救的方法。这怎能使我们蒙拯救呢?因为这样,就使神有机会,在我们身上把这事作出来。这样就使祂有地方运用祂超越的能力——复活的能力(罗六4、9-10),使基督的事实,逐渐成为我们每日所经历的事实。原来是“罪作王”(罗五21),如今我们欢乐着发现,我们真的“不再作罪的奴仆”(罗六6)。

当我们坚定的站在基督是一切的根基上,我们就会发现,基督怎样,渐渐的在我们里面也怎样。如果不是这样,我们仍然站在我们自己的根基上,我们便发觉,旧人的一切,仍旧在我们身上。如果我们凭信站在基督里面,我们就什么都有;如果我们回到我们自己里面,我们就什么都没有。我们常常在基督之外去寻找己的死,这是找错了地方,因为死是在基督里面。如果我们一直看自己的里面,我们向着罪还十分活着。然而当我们仰望主,神就留心使死在这里工作,新生命自然也是我们的。这时候,我们向着神就是活的(罗六4、11)。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这是一句双重的话:一个命令,还有一个应许。这说出神的工作有客观的一面,也有主观的一面,而主观的一面又是根据客观的一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乃是我们住在祂里面的结果。我们要提防过分关切事情的主观一面,以致忽略了客观的事实,而转向自己。我们要持定客观的一面,住在我里面——让神去管主观的一面,这是他已经承担去作的。

我曾经用电灯来说明这一点。如果你在房间里,天色逐渐黑暗,你如果要阅读就必须开灯。在你旁边的桌子上,就有一盏台灯。现在你要怎样作呢?你是否期望着那盏灯,看看灯会不会亮?还是你要拿一块布擦擦灯泡呢?不,很自然的你站了起来,走到房间的另一边,把安在墙上的开关打开。只要你是注意到电的来源,你一履行了必需的动作,灯就亮了。

所以在我们与主同行的时候,我们的注意必须固定在基督身上。“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这是神命定的次序。对于客观事实的信实的信,会使那些事实成为主观的真实。正如保罗所说的:“我们……得以看见主的荣光,……就变成主的形状,……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林后三18)同样的原则,也可以应用在生命的结果子上:“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十五5原文。)我们无需自己设法结果子,或集中注意在所结的果子上。我们的本分就是仰望祂。我们如果这样,祂就要在我们里面履行祂的话。

我们怎样住在祂里面呢?“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把你放在基督里是神的工作,并且祂已经作成了。现在只要停留在那里就行!不要再回到你自己的地方。不要把自己看作好像没有在基督里。要注视基督,并且在祂里面看你自己。要住在祂里面。要安息在这个事实,就是神已经把你放在祂儿子的里面,并且相信祂要在你里面,完成祂的工作。祂要实现祂荣耀的应许:“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罗六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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