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 --(三、主耶稣是神的儿子的实证)

释放双眼,带上耳机,听听看~!

3、主耶稣是神的儿子的实证(5:31--47)

约翰福音5:31 “我若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5:32 另有一位给我作见证,我也知道他给我作的见证是真的。5:33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5:34 其实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然而我说这些话,为要叫你们得救。5:35 约翰是点着的明灯,你们情愿暂时喜欢他的光。5:36 但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因为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作的事,这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5:37 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从来没有听见他的声音,也没有看见他的形像。5:38 你们并没有他的道存在心里,因为他所差来的,你们不信。 5:39 你们查考圣经(或作“应当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5:40 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
5:41 “我不受从人来的荣耀。5:42 但我知道你们心里,没有神的爱。5:43 我奉我父的名来,你们并不接待我;若有别人奉自己的名来,你们倒要接待他。5:44 你们要互相受荣耀,却不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怎能信我呢?5:45 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们,有一位告你们的,就是你们所仰赖的摩西。5:46 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5:47 你们若不信他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

(1)“另一位”(神)的真见证(5:31--32)

“我若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5:31):【从表面上看5:31与8:14(“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你们却不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是互相矛盾的,实际上是它们的上文下理不同。在后者的上文下理中,自我证明是完全合法的,因为自己是最知道自己的经验的唯一的人。】一般情况下一个人为自己做的见证都被看作无效,或者很难成立,希腊法律、罗马法律也这样规定。因此,主耶稣说:“我若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

主耶稣在本段经文的开始就运用这个公认的原则:做见证至少要有两个见证人。圣经也经常论到这个原则:“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将那当死的人治死;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将他治死。”(申17:6)“人无论犯什么罪,作什么恶,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总要凭两三个人的见证才可定案。”(申19:15)

主耶稣也论到,一个基督徒要控告他的弟兄,需要有见证人证实(参太18:16)。使徒保罗也论到:“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要定准。”(林后13:1)。早期教会规定不能控告长老,除非有两个或三个见证人(参提前5:19)。

那么有谁为主耶稣做见证呢?主耶稣说:“另有一位给我作见证,我也知道他给我作的见证是真的。”(5:32)主耶稣所说的“另有一位”是谁?绝大部分圣经学者认为是指神。

使徒约翰在其书信说:“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神的见证更该领受了,因神的见证是为他儿子作的。”(约壹5:9)神的见证包括当主耶稣受洗的时候以及“山上显荣”的时候,父神为主耶稣做的见证:“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太3:17,17:5)

(2)施洗约翰的见证(5:33—35)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5。33):关于犹太人“曾差人到约翰那里”是记载在本福音书1:9—28,施洗约翰答复这些祭司和利未人时为基督做见证说:“我是用水施洗,但有一位站在你们中间,……我给他解鞋带也不配。”(约1:26-27)他为主耶稣做见证就是为真理做见证,因为主耶稣是真理的源头,他的话就是真理,主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14:6)

“其实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5:34上):这句话指向上文5:32论到的“另有一位”的见证和下文5:37—38“天父的见证”,主耶稣的意思是我不但有从人来的见证,即从施洗约翰来的见证,还有更重要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而是从神来的。

“然而我说这些话,为要叫你们得救”(5:34下):在此主耶稣特别向“犹太人”指出他说这些话的目的:并不是为自己的益处,而是为他们的益处,即为了他们能够得救。新约圣经不断地强调,主耶稣降世的目的是为了使世人得救(参太1:21;提前1:15)。

在此,主耶稣把施洗约翰比作是“点着的明灯”(5:35上),这是对施洗约翰的角色的评价。明灯给人光照和指引,这也正是施洗约翰被差遣的使命。(施洗约翰之所以是一盏明灯,首先是因为他有亮光,光的作用是引导,施洗约翰引导人悔改,归向神;其次因为他像一盏灯一样要燃烧自己,最后为神殉道)虽然施洗约翰是“点着的明灯”,但是,他不是那真光(参约1:9)。关于施洗约翰是“点着的明灯”,旧约也早有预言:“我为我的受膏者预备明灯。”(诗132:17)

“你们情愿暂时喜欢他的光”(5:35下):从犹太人对施洗约翰的反应来看,他的工作也的确有一定的效果(参约1:29-42;太3:1—12)。但是,犹太人只是暂时欢迎施洗约翰而已(参太3:5-6,21:5—6),最终他们没有接受施洗约翰的见证,特别是他为主耶稣所做的见证。

(3)主耶稣自己工作的见证(5:36)

“但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因为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作的事,这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5:36):施洗约翰的宣道虽然很有影响力,但是他没有行过神迹,主耶稣却能够以神迹来见证自己,本福音书记载的神迹有七个。后来主耶稣又说:“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为我作见证”(约10:25);“当因我所作的事信我。”(约14:11)

(4)圣父的见证(5:37—38)

“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过见证”(5:37上):后来主耶稣也这样说:“还有差我来的父也是为我作见证。”(约8:18)天父的见证包括在主耶稣受洗时的见证(太3:17;约1:32—33)、“山上显荣”时的见证(太17:5)和荣进耶路撒冷后不久的见证(约12:28)。

接下来,主耶稣责备犹太人:“你们从来没有听见他的声音,也没有看见他的形像。你们并没有他的道存在心里,因为他所差来的,你们不信”。(5:37下--38,可以归纳为三个“没有”)“你们从来没有听见他的声音”不是指神借着他的仆人所说的话(道),如果从这个角度,神的声音从来没有停止过,在此,主耶稣所说的是指当时人的心态和灵性,神曾借着先知以赛亚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赛6:9)因为他们“心蒙脂油,耳朵发沉,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赛6:10)雅各虽说是“面对面见了神”(参创32:30)。但是,这只是一种“拟人法”的表达方式而已,使徒约翰曾说:“从来没有人看见神”(约1:18)。犹太人坚称没有人能见神,甚至在赐下十诫时“只听见声音,却没有看形像”(申4:12)。犹太人之所以会处在这“三个没有”的景况之中,主要因为他们不相信主耶稣。

(5)圣经的见证(5:39)

“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5:39):主耶稣说这句话的意思是“你们按照民族的优良传统经常查考圣经,这是很好的,因为你们认为可以从中得永生,但是,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给我做见证的就是这本圣经。”

著名拉比希列(Hillel,70B.C.-A.D.10)说:“律法(的查考)越多,生命也越长……人若在律法中有所获得,则他已经是得着永生了。”【钟志邦著,《天道圣经注释:约翰福音》(卷上),p.338】

旧约圣经中有很多预表、预言主耶稣的经文(参约2:22,20:9),所以,旧约圣经可以为主耶稣做见证。腓力确信他已找到摩西和律法并先知所写的那位(参约1:45)。

这里的“圣经”是指旧约,因为在主耶稣时代新约正典(圣经)还没有形成,虽然新约最后一卷书——启示录在公元90多年已经写成,但是,新约正典要到公元397年的迦太基会议上才真正形成,对这次会议的决议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奥古斯丁,当时东西方教会中奥古斯丁和耶柔米的学术地位颇高。耶柔米于公元382年在罗马的大马新(Damasine)会议上承认新约27卷的正典地位,在他所翻译的“通俗拉丁文译本”中也把新约27卷作为正典。因此,耶柔米对于新约正典的形成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麦卫道著,《铁证待判》,P.54】

(6)插入语:责备众人不肯到主面前来(5:40—44)

我们可以把本福音书5:40--47看为主耶稣对犹太宗教领袖的控诉,他从被告变成了原告。

“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5:40):主耶稣说这句话的意思是,你们想从圣经中得到永生,其实我就是永生的源头(参约1:4),可是,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永生。“到我这里来”就是“相信我(耶稣)”的意思。

“我不受从人来的荣耀”(5:41):主耶稣这句话的意思是,虽然我责备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并不是想得到人们的拥戴,从中得到虚荣心的满足。其实,主耶稣是“求那差他来者的荣耀”(参约7:18)。使徒保罗也有相同的追求,他说:“我们作基督的使徒,虽然可以叫人尊重,却没有向你们或向别人求荣耀。”(帖前2:6)

这些犹太人(宗教领袖)不肯到主耶稣这里来的原因是什么?

原因之一:没有爱神的心(5:42—43)

“但我知道你们心里没有神的爱。我奉我父的名来,你们并不接待我”(5:42—43上):主耶稣的意思是,因为你们不接待我,所以你们心里没有神的爱。中文圣经《和合本修订版》把“你们心里没有神的爱”翻译成“你们没有爱神的心”,后者的翻译更符合原文的意思。犹太人如果真的爱神的话,那么他们应该接待神所差来的独生子,反之就是没有爱神的心。“父的名”在本福音书共出现7次(约5:43,10:25,12:28,17:6、11、12、26)。

“若有别人奉自己的名来,你们倒要接待他”(5:43下):这里的“别人”很可能指向犹太历史上的那些“假冒的弥赛亚”,如丢大(活跃于公元6年左右)、加利利的犹大(与丢大同一时期,参徒5:36—37)。当这些假冒的弥赛亚出现的时候,都有很多人跟从他们(参太24:5、24;可13:6、22)。

原因之二:不求从神来的荣耀(5:44)

“你们互相受荣耀,却不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这里对神的称呼是:“独一之神”,这种称呼也出现在约17:3】怎能信我呢?”(5:44)主耶稣的意思是,你们追求人的荣耀,没有追求神的荣耀(参约12:43),所以,就不信我。

这些宗教领袖“互相受荣耀”与主耶稣“不受从人来的荣耀”(5:41)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们爱站在十字路口祷告,在祷告中也常常自我称赞(参路18:9—14)。法利赛人禁食时故意将脸弄得难看(参太6:1—16),他们将佩带的经文做宽了,将衣裳的缒子做长了(参太23:5);他们将薄荷、茴香、芹菜都献上十分之一,而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参太23:23)。他们故意在人的面前施舍(参太6:1—2),他们喜爱筵席上的首位,会堂里的高位,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们安,称呼他们“拉比”(参太23:6—7)。因为他们如此地没有真诚、假冒伪善,所以主耶稣用以下的比喻来形容他们:他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他们好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参太23:1-36)。

(7)摩西的见证(5:45—47)

“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们,有一位告你们的,就是你们所仰赖的摩西”(5:45):在上文(本福音书)5:40--44主耶稣对犹太人有不少的指责,这些指责会给他们一个印象,以为主耶稣在“告”他们。主耶稣告诉他们,我不会控告你们,控告你们的是你们用来控告我的“摩西”。在犹太人的宗教传统中摩西的地位是无人能取代的(参约9:28—29),因为“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约1:17)。犹太人还认为摩西继续担任代祷的中保,在天上为他们祷告,就好像在金牛犊的事件中为他们的祖先祷告一样(出32:30-32,参((摩西升天记》12:6)。

虽然摩西律法也是为基督做见证的,但是犹太人却不信基督,所以,摩西要在神面前控告他们,因为犹太人没有接受他所写的书中的信息。

“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你们若不信他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5:46—47)就如《申命记》18:15(“耶和华你的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像我,你们要听从他”)是预言基督的(参徒3:22,7:37)。亚伯拉罕曾仰望基督(参约8:56),铜蛇预表基督(参约3:14)。主耶稣复活后对去以马忤斯路上的两个门徒“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路24:27)

在一个主日晚上,主耶稣对使徒们说:“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路24:44)在主耶稣所讲的比喻中也有相似的话:“亚伯拉罕说:‘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路16:31)

在本福音书中,主耶稣是神的儿子,其他的见证还有:

蒙恩的人的见证。撒玛利亚的妇人见证主耶稣的识别力与权能(参约4:39),生来瞎眼的人见证主耶稣的医治能力(参约9:25)。

门徒的见证,特别是本福音书作者自己的见证。主耶稣曾托付他的门徒:“你们也要作见证,因为你们从起头就与我同在”(约15:27)。本福音书作者保证他所写的一切:“看见这事的那人就作见证,他的见证也是真的”(19:35);“为这些事作见证,并且记载这些事的,就是这门徒。”(约21:24)“这门徒”(使徒约翰)所做的见证是他亲眼所见和亲身经历过的。

圣灵的见证。“保惠师来,就是……真理的圣灵,……就要为我作见证。”(约15:26)使徒约翰在《约翰一书》写道:“并且有圣灵
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约壹5:7)对犹太人来说圣灵有两种功能:一是将神的真理带给人,二是使人见到真理就知道那是真理。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未经本网站授权,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给TA打赏
共{{data.count}}人
人已打赏
初信引导

不会动的电话亭

2016-9-18 7:28:00

初信引导

亲爱的,你了解我吗?

2016-9-18 8:59:00

免责声明 我们旨在分享优质文章、原创作品,与您共同学习成长,文章若有侵权欢迎原作者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署名或删除,本站将及时处理。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