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李某某涉嫌强奸案正成为中国社会乃至海外华人最为关注的社会焦点问题之一。案件中李某某等嫌犯对杨某的侮辱侵犯,以及李母梦鸽一再咄咄(duō)逼人的处理态度,俨然在社会大众心里留下了一个难以磨灭的以高富帅、宫二代、富二代为代表的权力阶层对草根平民之欺凌的画面。
这场看似简单的案件,经由种种渲染,已经脱离了基本的事实陈述,而演变成了一场各种力量的博弈。也因此,案件中对当事人的伤害,已经演化成了一种社会性的伤害,受害人的痛成了社会性的痛。案件中的李某某,即使真正如李母所努力的,可以脱离有形的牢狱,也无法脱离社会仇恨的牢狱;当事人杨某,即使可以在社会舆论的关注下赢得诉讼,也将难以全然赢回人性该有的尊严;社会舆论即使因为人言可畏而最终“正义伸张”,也不一定能代表草根的翻身做人。这个案件注定没有赢家。在本案中有的不止是一位受害人,杨某是,李某也是;当事人是,局外人也然。悲剧的始作俑者不是一个具体的人,而是大家都需反思的家庭教育。
本文尝试就此事件来反思一下我们家庭教育的误区。仅作为一种反思性的求知,是一管之见。
一、信仰比成就更重要
纵观李某某的受教育历程,他4岁学钢琴,8岁习书法,10岁加入中国少年冰球队,还酷爱跆(tai)拳道,受名师调教,曾多次在钢琴、书法、冰球比赛中摘金夺银……
在一次访谈节目中,李双江曾说道:“妻子给儿子的未来定的标准,一度是‘一定要得诺贝尔奖,一定要当大人物’。”李某某受到了当下中国最典型的知识教育,可谓文武双全。但唯独缺少了信仰教育。他被教导要以外在的成就来定位人生的价值和意义。这就是李氏家庭教育和今天大多数中国人家庭所灌输给孩子的价值观。只要成就不要信仰,只要可量化的影响力,而非道德良知。
重成就轻信仰,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顽疾。信仰决定价值观,价值观决定人的行为,行为决定社会。诚如历史学家汤因比所言,宗教信仰是文化的本质,文化是宗教信仰的表现。信仰决定文化,文化决定伦理,伦理决定法制,法制决定社会的好坏。可见,信仰倾覆了,人又能好到哪里去呢?
没有信仰就没有灵性,没有灵性就没有对人性的关怀,就没有公义、怜悯和同理心。而这些恰恰是社会学的基础。案件中曝出的李某某等人粗暴对待妇女的行为,就反映了他们缺少基本人之为人的灵性道德。
没有信仰就没有神圣意识,没有神圣意识就没有敬畏和秩序。没有神圣意识你会觉得做什么都无所谓,只要你能摆平就行。乱伦无所谓,强奸无所谓,胁迫人的意志无所谓,有职分却不承担职责无所谓,撒谎无所谓……诚如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人物所言:没有上帝我什么不能做?
没有信仰就没有忏悔意识,没有忏悔意识,人就缺少基本的反省能力。不能总认为自己是无辜的,全世界都错了,就自己是对的。案件中的梦鸽女士,抱怨法官、抱怨律师、抱怨受害人、抱怨社会风气,但她却从未对儿子的行为和自己的教育理念做出任何实质性的反思。也因此,大家希望中的梦鸽的道歉迟迟未到。没有信仰就没有真理的标准,就没有对错,只有得失。谈何忏悔?
信仰是人生和社会的根基,她比一个人的成就更加重要。没有信仰的成就是负能量的消耗,没有信仰的教育是在作恶!
二、品格比能力更重要
我们的家庭教育往往以当下可量化的物质条件、经济、权力效益和影响力为根本的参考值。没有直接经济、权力等效益的品质,诸如品格、道德、良知、敢于承担责任的勇气等,往往会被摒(bing)弃。因为品格似乎无法与效益挂钩,而能力往往与权势结合。
因此,当下的家庭教育过于注重能力的培养,往往忽略了品格的栽培。这种家庭教育理念过于短视。
在李某某和所有富二代、官二代坑爹案例中,我们都能看到一个基本的现象——他们的家庭都给他们提供了一个最佳的能力与知识的学习平台,而唯独不见对品格的栽培。因此,在这些案例中,我们都难见任何公义、慈爱、怜悯、责任等的影子。危害别人最终也伤害了自己。
品格是能力的基础,没有好品格,所有的能力前面都有一个负号!能力越大,负能量也就越大。教育学家Graham形容没有品格的人生如同被打碎在垃圾堆里的蛋,他的纯洁、美好都将消失殆尽。
品格是人内在的生命根基,当下中式家庭教育一个重大的缺陷是重视知识的灌输和技巧的培训,却忽略了信仰、价值观和品格教育。信仰、灵性、品格、价值观是人生的导向。方向对了,人生才会对。品格建立了,人方能立。
圣经告诫父母:“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箴22:6)吕振中译本译为:“训练儿童循着应走的路,就是到老,他也不偏不离。”
某传道人从这节经文中总结了圣经关于家庭的基本原理,试引述如下:
第一,我们需要家庭教育;
第二,道路的指引和训练比学与术的灌输更重要;
第三,儿童的训练是影响其一生的大事;
第四,童年时正确的信仰、价值观及品格的教育可以帮助孩子一生走正路;
第五,父母和社会肩负了训练下一代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六,道路——信仰和品格是一生不可偏离的中心。
第七,尊重孩子的个性与资质,按照其天赋加以训练。
那么,什么是孩童“当行的道”呢?在圣经中“道”具有丰富的意涵,它包括了信仰、品格、上帝的话语、上帝自己、方法和路径,也指人选择的生活之路等。也就是说,父母需要首先培养孩子正确的信仰,让他认识上帝;建立爱神爱人、忠心诚实的品格;一生持定上帝的道;按照天赋恩赐,加以培养训练,发挥其天赋恩赐,以荣耀上帝,造福人群。
所有坑爹的孩子都不是因为能力不够,而是品格和信仰有缺陷。
三、做人比做事更重要
我们家庭教育另一个常犯的错误是注重事超过注重人,注重做事的技巧,过于做人的良知。但圣经的价值观是,人才是做事的目的。耶稣说过: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换句话说,人是事的中心和目的,没有人,事便失去了意义。把事情做对与做对的事情是两码事。人对了事就对了。
回到李某某涉嫌强奸的事件中,我们相信无论是受害人还是施害者,他们更多接受的教育是关于做事的技能,但却被忽略了基本的为人之道的教育。当一个弱女子把自己放在一群不三不四的男孩子中间时,当一个女孩子把自己放到一个灰色空间时,她就已经把自己放在了一个容易受伤害的环境里了。
正如《创世记》中的底拿事件,当这位亭亭玉立、不谙(an)世事的少女私自脱离父兄的保护,跑到向来有罪恶代名词的迦南--示剑人中间时,她就已经把自己放在危险和试探之中了。事件的结果是一出悲剧,但这一悲剧一开始其实就已经埋下了伏笔。圣经说: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诗1:1)。
对付罪恶和危险,最好的办法就是拒绝。面对主母的诱惑,约瑟的方法是“不听从她,不与她同寝,也不和她在一处”(参创39:10)。不把自己放在试探里。箴言说:“我儿,恶人若引诱你,你不可随从。不要与他们同行一道,禁止你脚走他们的路。”(箴1:10、15)
在一个充满诱惑的环境里,我们无法将世界改造成天国,但我们至少可以做到不把自己置于试探和危险之中。而这是基本的为人之道,学会做事之前,我们要先学会做人。
四、灵性比知识重要
灵性是人之为人、人区别于动物的标志。圣经形容没有灵性的人与畜类无异。“但这些人好像没有灵性,生来就是畜类,以备捉拿宰杀的。”(参彼后2:12)“他们本性所知道的事与那没有灵性的畜类一样,在这事上竟败坏了自己。”(参犹10)灵性缺失的人性确实与兽性无疑。因此,灵性教育也当是教育的优先目的。没有灵性就只有兽性。
圣经中有几位被称为人之楷模的“义人”,他们的共同点之一就在于他们有丰盛的灵性生命。比如但以理,他被形容为:“在他里头有美好的灵性,又有知识聪明,能圆梦,释谜语,解疑惑。”(参但5:12)“因这但以理有美好的灵性,所以显然超乎其余的总长和总督,王又想立他治理通国”(但6:3)使但以理卓尔不群的正是他的灵性。
灵性是人与上帝相同的交汇点。因为有灵性所以人可以敬拜上帝,因为有灵性,人才会有宗教性。人可以通过灵性生命与上帝交通,因为有灵性人可以去认识上帝创世的智慧和他对人与世界的心意,而人又在与上帝相通的过程中促进了灵性的成长。
灵性代表了上帝的形像和样式。当上帝造人的时候,他是按照自己的形像和样式造人。因此,人可以代表上帝,可以与上帝相通,可以明白上帝的心意,可以代表上帝治理万物。人的犯罪与堕落破坏了自身上帝的形像,教育的目的之一就在于恢复人的灵性,或者说是建造人的灵性。让人通过学习上帝的启示和创造物来了解上帝的心意,从而更认识和接近上帝。
正如先知弥迦所言:世人哪,耶和华己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上帝同行(弥6:8)。
可见,教育的目的就在于恢复和建造人的灵性,从而建立信仰、道德和品格,并由此去认识上帝造物的奥妙。
灵性远比知识重要,灵性赋予知识以意义,没有灵性的知识是一场灾难。人类兽性的行为就在于人失去了里面的灵性。韩愈就在他的《师说》中论及教育的目的:“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韩愈把“传道”放在了教育的首位,其次才是授业和解惑。我以为这才是教育的正道。受功利主义的影响,我们偏离了教育的航道,而把神圣的教育世俗化为赤裸裸的功利至上主义。这种短视的教育恰恰是产生各种社会问题的根本原因之一。
李某某事件无疑是一个悲剧,而它所代表的不仅仅是不同阶层的博弈,而是我们整个误导性教育理念的社会事故!我们需要的不是指责,而是对我们社会性教育误区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