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徒交通或讲台分享中,谈及乌撒扶约柜遭神击杀,于是有人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抱着好心去行善不一定有好报!
但是,只要我们认真地读《撒母耳记下》6章和《历代志上》13章,准确地、完整地了解乌撒之死的前前后后,我们就会明白:乌撒被击杀,是因为他违背了“约柜不可随便扶摸”这一神圣不可侵犯的律令。如果讲道人以乌撒的悲剧来说明基督徒“好心不得好报”,这是一种误导!
圣经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基督徒做好事,只要是以彰显神而不是彰显自己为目的,就可以坦然无惧地去做,绝对会讨神喜悦的!
乌撒到底因何而死?是因行善吗?
第一,大卫一做王,迫不及待地要将神的约柜运到大卫城,这一决策是错误的。所以在运约柜进到大卫城的路上受到神的拦阻;到了拿艮的禾场,牛失前蹄,约柜从车上摔下来……造成如此难堪局面,是神向人显明美意,约柜进城不为神所喜悦!乌撒是这次错误决策者大卫的忠实随行者、支持者、拥护者,神刑罚临到他,是神向全体运约柜者提出警示。
第二,大卫身为王,组织这次行动,场面之壮观、气势之宏大,令人刮目相看。圣经记载:“大卫和以色列的全家在耶和华面前,用松木制造的各样乐器和琴、瑟、鼓、钹、锣,作乐跳舞。”(撒下6:5)人流如潮,观者如云。乌撒身临其境,充当了关键人物,伙同同胞弟兄亚希约赶着新车,全然忘记律法之规定:约柜只能用人来抬!而他们也许觉得“车拉”更“先进”,谁知在众人欢呼声中,神的愤怒忽然临到!
第三,乌撒只是想保护约柜,神向他发怒公平吗?《民数记》4章5节至1 5节记载,只有利末人可以搬运约柜,用杠穿上抬——不可摸约柜本身,摸约柜(圣物)即触犯了以色列人的律法(参民4:15)。神的行动既针对大卫,又针对乌撒。大卫仿效非利士人,将约柜放在牛车上(参撒上6:7—8),而不照神的吩咐,乌撒即使出于忠诚,想保护约柜,仍须承担摸圣物得罪神的后果。神以严厉的行动叫以色列人谨记,对他热心也必须按他的律法行事。大卫再一次将约柜运到耶路撒冷时,就完全地依照了神的指示,小心翼翼地办理(参代上15:l--15)。
大卫因乌撒被杀,惧怕而觉醒:“耶和华的约柜怎可运到我这里来?”“于是大卫不肯将耶和华的约柜运进大卫的城,却运到迦特人俄别以东的家中。耶和华的约柜在迦特人俄别以东家中三个月,耶和华赐福给俄别以东和他的全家。”(参撒下6:9--11)圣经记录这些让我们看见,问题不是出在约柜(并非是个凶器),而是人的心思与上帝的心意相差实在太远!
人们又会问:非利士人经常触摸约柜,却没有被击杀。为什么神要因乌撒触摸约柜而击杀他呢?答案似乎是:“神在亲近他的人中要显为圣!”(参利10:3)乌撒轻忽这点,他的死让以色列人上了永久难忘的一课——对他们神的荣耀是绝对不能掉以轻心的。当我们祈求“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时,我们的言语、行为是否表达出祷告是认真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