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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民数记三十章1~16节
主题:许愿之例
本章在献祭与节期之后,特别详述许愿之例,接续在二十九章39节所提:「这些祭要在你们的节期献给耶和华,都在所许的愿并甘心所献的以外,作为你们的燔祭、素祭、奠祭和平安祭」。可见这节所提的「在所许的愿并甘心所献的以外」与「平安祭」是有关系的,也是相连结的。「平安祭」又称为「感谢祭」、「甘心祭」或「相交祭」(Koinonia)(参申十二6~7、12)。
许愿有两种(2节),原文对此用了两个不同的字:「许愿」(vow)和「起誓」(oath)。前者表示积极为神做一些事,例如献祭或作拿细耳人,如参孙(士十三5)或撒母耳(撒上一11);后者是消极的,表示约束自己不做某些事,如大卫许愿要约束自己的生活,为耶和华建造圣殿(诗一三二2~5)。不许愿并不是犯罪,但许愿而不偿还,就会得罪神(申二十三21~22)。
本章提到五种有关许愿必须向神偿还的条例。除了第一条讲到男人之外,其余四条皆以女人为对象。综合其含意来看,强调许愿表明因爱而带出「顺服」。人出于神所造,创世记第五章1~2节写道:「……(当 神造人的日子,是照着自己的样式造的,并且造男造女。在他们被造的日子, 神赐福给他们,称他们为“人”」。因此「人」必须站在人的地位上,以顺服的许愿回应神的爱,向神还愿。如同以弗所书第五章22~24节所记:「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弗六1)。让我们站在儿子的地位上顺服父神,又在妻子的地位上顺服基督。
【回应】
哦,主!我拿什么报答祢向我所赐的一切厚恩?我要举起救恩的杯,称扬耶和华的名。我要在祂众民面前,向耶和华还我的愿。阿们!
【祷读】诗篇一一六篇12~14节
12 我拿什么报答耶和华向我所赐的一切厚恩?
13 我要举起救恩的杯,称扬耶和华的名。
14 我要在他众民面前向耶和华还我的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