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日课 (10-26)

释放双眼,带上耳机,听听看~!

10-26 跑言语单帮者  

火缺了柴,就必熄灭;无人传舌,争竞便止息。好争竞的人煽惑争端,就如余火加炭,火上加柴一样。传舌人的言语,如同美食,深入人的心腹。(26:20-22)

  传舌人,talebearer,长途贩运人,跑言语单帮者。有的译本将“传舌”译为闲话、闲谈。

  我们中国的语言中,形容某些思想贫乏、言语活泼而趣味低级的人,说他们是拾人牙慧、鹦鹉学舌、搬弄是非,不就象是跑言语单帮的人吗?他们把这里听到的,赶紧贩运到另外一处,抢占市场,以闲话去充实闲谈的资料;虽然不是为了赚钱,但也可赚个剌激、赚个热闹。他们是义务传媒,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不懂有关的法规、禁忌、要求与规范。他们往往是根据市场供求规律,而未必是根据自己的好恶来决定贩运什么。

  行义的人光明磊落,任人评说,他们并不十分在乎舆论;行义而不够坚强的人,心情则常跟着舆论而波动。但作恶的人反倒极其重视舆论,因为舆论的沸腾,能吸引群众的注意力,还能影响他们的动态。

  为此,作恶的人特别要在舆论方面花大力气。一是要箝制对自己曝光的舆论,甚至不惜“除掉他,钉他十字架”,以期杀人灭口;二是要制造为自己粉饰的舆论,制造能中伤对手的舆论,制造能够引起混乱的舆论;以便于自己在作某些动作之时,可收混水摸鱼、趁火打劫之效。

  作恶的人对于那些马大哈式的传舌人实在伤脑筋。因为跑言语单帮者往往并没有什么黑心野志,也没有什么明确的善恶立场,他们从闲话市场的行情出发,适销对路的就贩运;道听则途说,东听则西说。所以法利赛人对他们是既禁止其传舌,要他们“勒住自己的舌头”;又诱使其传舌,派他们分头窥探联络,或假作激忿地“挑唆”(如祭司长,马太福音27:20),或漫不经心地暗示(如犹大,约翰福音12:5;马可福音14:4)。

  “好争竞的人煽惑争端”,怎么煽惑呢?就是借助那些糊涂的传舌人,作为他们的传播媒介,替他们到四面八方去“余火加炭,火上加柴”,我们中国人则说,“火上加油”,于是就满城风雨,飞飞扬扬了!

  “谣言止于智者!”然而,谣言飞于传舌者!

  好争竞的人是什么人呢?这个“争竞”不是竞争、竞赛之类的规范动作,乃是使奸耍滑、要置对方于绝境死地,以便自己能捞到好处的争斗。这种好争斗的人,在可以避免自己亲手动武之时,惯用的技俩是争吵。自己争吵,大家静听,很容易理屈词穷而现原形;于是就通过制造舆论,由传舌人推波助澜来“煽动纷争”(新译)。满堂纷争,势必起哄;于是就能获得以声音取胜的“经典”效果(路加福音23:23)。怪不得我们从电视上看到法庭的镜头中,常常有法官敲木榔头,呼叫“肃静”。

  讲话传话,这是正常的!有口能讲的,就应当讲,我们完全可以借助言语交通信息、传播信息。“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罗马书10:15)守望者能缄口吗?牧羊犬能做哑巴狗吗(以赛亚书56:10)?保罗的外甥能不传递消息吗?

  传话,着重在“话”的内容,传舌,着重在“舌头”闲得无聊,非找点话来说说不可;但又要说得有市场,于是就稀里糊涂地跑言语单帮了!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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